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城乡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开放富裕魅力和谐新南阳的目标,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主线,以做大做强中心城市为突破口,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城乡建设和房产管理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一、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宛城区、社旗县、唐河县、方城县、西峡县、桐柏县、新野县
二、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淅川县、内乡县、镇平县、南召县、邓州市、卧龙区、高新区
三、住房保障工作先进单位
内乡县、邓州市、桐柏县、淅川县、方城县、新野县、高新区
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先进单位
镇平县、社旗县、方城县、南召县、新野县、唐河县
五、房产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唐河县、方城县、新野县、西峡县、邓州市
六、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先进单位
新野县、唐河县、方城县、市房管中心微机管理中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继续发扬成绩,不断开创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新局面。同时,号召全市各级各单位以先进为榜样,努力拼搏,开拓创新,为加快全市城镇化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
N001-2012-001241 | 文 号宛政办〔2012〕18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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