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发改委关于明确行政大厅窗口受理事项的规定

宛发改〔2011〕758号

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按照市纪委效能室、电子监察中心、南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和发改委有关规定,现将南阳市发改委行政大厅窗口受理事项规定印发,列入电子监察的受理事项必须在行政大厅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后,在电子监察系统上办理。科室日常受理事项,必须在行政大厅窗口受理后,传递给相关业务科室办结。请委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认真执行。严格按照受理事项流程,在规定时限内受理、办结有关业务。监察室、法规科、办公室每月定期通报受理事项办结情况,半年进行一次评查。对违反受理事项办理规定的科室和工作人员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南阳市发改委行政大厅窗口受理事项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南阳市发改委行政大厅窗口受理事项

列入电子监察受理事项

(一)权限内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核准
行政事项名称: 权限内不需要政府出资的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的核准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4、地区布局合理;5、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6、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7、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8、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9、未对公共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 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 3、业务科室组织审核 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 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 相关业务科室
(二)限额以下(一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事项名称: 限额以下(一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附件(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第四条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符合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核准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符合国家宏观调空政策;4、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及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商管理的有关规定。5、地区布局合理。6、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7、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8、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9、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10、未对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 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 3、外经科组织审核 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 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外经科  63899772
(三)招标方案审核
行政事项名称: 招标方案审核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五条;3《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和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计委9号令。
申请条件: 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呈报招标方案。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法规科有关人员进行资料审查;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或核准表5、告知;
告知方式: 文件或表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法规科  63172775
(四)市内重点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行政事项名称: 市内重点项目开工报告审批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1、项目法人已经设立2、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已经批复3、项目资金和其它建设资金已落实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大纲已编制完成5、项目主题工程(或控制性工程)的施工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了施工承包合同已经签订6、项目法人与项目设计单位已签订设计图纸交付协议7、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已通过招标选定8、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工作完成,具备连续施工条件9、主要设备和材料已订货,已备好连续施工三个月的材料用量。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大项目办组织审查;4、审定颁发许可证5、告知;
告知方式: 颁发许可证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大项目办   63139393

科室日常受理事项

(一)限制类限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初审
行政事项名称: 限制类限额5000万美元以下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初审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04]20号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改革决定的通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本)(豫政[2004]59号及附件)。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符合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核准标准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符合国家宏观调空政策;4、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以及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商管理的有关规定。5、地区布局合理。6、主要产品未对国内市场形成垄断。7、未影响国家经济安全。8、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9、生态环境和自然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10、未对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业务科室组织审核、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外经科  63899772
(二)地方企业债券发行初审
行政事项名称: 地方企业债券发行初审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
法律及政策依据: 《企业债券管理条理》第十一条
申请条件: 发行债券的企业一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境内发行债券。1、企业规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2、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国家规定3、具有偿还能力4、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发行企业债券前连续三年赢利5、所筹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业务科室组织审核、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财经科  63132020
(三)国家、省政府出资项目初审
行政事项名称: 国家、省政府出资项目初审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第20条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2、符合政府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3符合国家、省发改部门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4、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5、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6符合国家、省发改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业务科室组织审核;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及办公电话: 相关业务科室 
(四)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产值3000万元以下)初审
行政事项名称: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资格认定(产值3000万元以下)初审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法律及政策依据: 《关于保留非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办法》。
申请条件: 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实行独立核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项目能独立计算盈亏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有关标准3、不破坏资源,不造成二次污染。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业务科室组织审核、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资源科  63134318
(五)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审批
行政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审批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第三项第四款。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 2、符合国家、省和地方的中长期规划要求;3、有获准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4、项目法人设立、资本金落实;5、除资本金外的其他资金来源的落实意见;6、涉及征地、水土保持、环保、规划、安全、消防、财政等建设条件的相关审查意见和证明材料。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业务科室组织审核;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设计审批科   63135391
(六)市本级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审批
行政事项名称: 市本级政府出自的投资项目审批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南阳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经市政府研究批准建设;3、初步落实了规划、土地、环保、建设资金及其他外部建设条件等。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窗口受理申请文件;2、组织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和专家评估论证;3、审查咨询机构和专家的评审意见,对符合要求的进行批复,需报市政府研究的应报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予以批复。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相关业务科室 
(七)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商业贷款项目初审
行政事项名称: 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商业贷款项目初审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法律及政策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国发[2004]20号附件)2、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改革决定的通知及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河南省本)(豫政[2004]59号及附件);3、《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8号令
申请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就利用外国贷款的政策及使用规定;2、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行业规划和产业结构调整政策的要求;3、符合公共利益和国家发垄断的有关规定;4、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政策要求;5、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的要求;6、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7、国外贷款偿还和担保责任明确,换宽资金来源及换宽计划落实;8、国外贷款机构对项目贷款已初步承诺。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外经科组织审核、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主办科室: 外经科  63899772
(八)以工代赈项目初审
行政事项名称: 以工代赈项目初审
行政事项类别: 非行政许可审批
法律及政策依据: 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41号令)
申请条件: 用于国家确定的扶持地区,并向贫困人口多、脱贫难度大、基础设施薄弱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倾斜的项目。
申请材料:
许可程序: 1、项目单位向项目所在地县(市、区)提交项目申请2、市发改委行政服务窗口受理3、代赈办组织审核、4、审定、出具核准文件5、告知
告知方式: 出具文件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受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主办科室: 代赈办  6315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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