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近日,国务院以国发[2012]19号文件印发了《“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的出台,对指导和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方面负责人。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规划》编制的背景和意义
    答: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有效拉动国内需求,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09年下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环境保护部等有关部门着手研究我国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思路、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2011年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研究起草《规划》。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无论在当前还是长远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国际看,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气候变化的挑战中,世界主要经济体都把实施绿色新政、发展绿色经济作为刺激经济增长和经济转型的重要内容,发展绿色经济的重点是推进绿色产业的发展,而绿色产业的主力军就是节能环保产业和新能源产业。因此,绿色产业及产品将在今后国际经济、技术和贸易中展开激烈竞争。为使我国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中占据有利地位,必须不断提升节能环保产业竞争力。
    从国内看,“十二五”期间,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市化加快发展阶段,能源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的问题将进一步加剧,为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的单位GDP能耗降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等约束性指标,必须不断提升我国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和服务水平,为大规模节能减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是我国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必然选择。
    从潜力看,我国节能环保产业潜力巨大,拉动经济增长前景广阔。据测算,到2015年,我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节能潜力超过4亿吨标准煤,可带动上万亿元投资;节能服务业总产值可突破3000亿元;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市场空间巨大;城镇污水垃圾、脱硫脱硝设施建设投资可超过8000亿元,环境服务总产值将达5000亿元。
    《规划》先后四次书面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专家意见,收集反馈意见数百条,绝大部分已采纳或部分采纳。期间,还专门就“十二五”期间具有显著带动作用的重大关键技术调研,多次征求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及行业专家对相关技术的意见,力求准确把握“十二五”期间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技术方向和重点领域。就相关政策措施,与有关部门多次协调沟通,与“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相衔接。
    问: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指导思想、原则和发展目标是什么?
    答:节能环保产业是指为节约能源资源、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提供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的产业,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7个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与普通竞争性行业不同,节能环保产业属于典型的政策法规驱动型产业,既要突出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又要加强政府引导,驱动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市场。因此,《规划》提出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重点工程为依托,以提高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宏观指导,完善政策机制,加大资金投入,突出自主创新,培育规范市场,增强竞争能力,促进节能环保产业成为新兴支柱产业,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满足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求。
    基本原则是:政策机制驱动、技术创新引领、重点工程带动、市场秩序规范、服务模式创新。
    主要发展目标是: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节能环保产品市场份额逐步扩大、节能环保服务得到快速发展。力争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4.5万亿元,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左右,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5%以上,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节能环保大型企业集团。
    问:“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是什么?
    答:《规划》明确了“十二五”期间节能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和环保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1. 节能产业。节能技术和装备重点是高效锅炉窑炉、电机及拖动设备、余热余压利用装备、节能仪器设备;节能产品重点是高效节能家用电器与办公设备、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新型节能建材;节能服务重点是推行合同能源管理。
    2. 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重点是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资源利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利用、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3. 环保产业。环保技术和装备重点是先进的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气污染控制、危险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监测设备;环保产品重点是环保材料、环保药剂;环保服务重点是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社会化,完善提升融资、咨询、评价等服务体系。
    此外,《规划》还以专栏的形式,提出了“十二五”期间重点领域的关键技术。
    问:《规划》提出了哪些重点工程?
    答:围绕重点领域确定的工作方向,《规划》提出了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及应用工程、“城市矿产”示范工程、再制造产业化工程、产业废物资源化利用工程、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节能环保服务业培育工程等八大工程,以重点工程为依托,形成对节能环保产业最直接、最有效的需求拉动,带动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问:《规划》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规划》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价格、收费和土地政策,如研究制定鼓励余热余压发电的价格政策,对能源消耗超过限额标准的实行惩罚性电价,研究制定燃煤电厂脱硝电价政策,完善污水垃圾收费制度,优先保障环保设施用地等。二是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安排中央财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完善节能、节水、环保、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选择成熟的税目开征环境保护税等。三是拓宽投融资渠道,探索收费权质押贷款,支持节能环保企业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等,支持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等。四是完善进出口政策,通过完善出口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政策,鼓励节能环保装备产品出口,对外援助优先安排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节能环保项目,建立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区,对用于制造大型节能环保设备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研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等。五是强化技术支撑,发布节能环保产业技术目录,设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组建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关键技术研究。六是完善法规标准,建立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体系,逐步提高重点用能产品能效标准,完善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产业发展催生促进作用。七是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落实责任、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问:《规划》如何组织实施?
    答:《规划》指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合力,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地区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取得实效。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环境保护部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分解落实;同时,将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

(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答记者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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