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阳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和南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整体规划,南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农业科技园区进行了评审和现场考察,经研究,决定首批命名 7 家,其中 3 家命名为“南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示范园”, 4 家命名为“南阳市农业科技园区”(名单见附件)。
请有关县(市、区)科技局及园区所在地政府进一步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加强工作指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市科技局将在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计划、成果转化计划、星火计划、重大科技专项等各类科技计划中给予优先支持。通过资源整合和政策扶持,力争在 3 年内把市级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为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孵化基地、促进农民增收的科技创业服务基地、培育现代农业企业的产业发展基地、体制机制创新的科学发展试验基地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综合创新示范基地。
附件:首批农业科技园区命名名单
二○ 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主题词:
N040-2012-000017 | 文 号宛科[2012]45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12-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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