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提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大政策措施;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二、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主 任:陈光杰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李建豫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振强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张生起  市政府副市长

委 员:张胜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主任

张树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宋新献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吴朝河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司如岑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维稳办主任

李 鹏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褚庆义  市科技局局长

陈华山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万保平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云生  市财政局局长

宋宽军  市环保局局长

谢广平  市农业局局长

史文涛  市商务局局长

赵玉亭  市卫生局局长

李 超  市工商局局长

朱 萍  市质监局局长

阿 颖  市民宗局局长

畅 强  市粮食局局长

王冠立  市畜牧局局长

汪天喜  市林业局局长

李守强  市水利局局长

郭云超  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陆 波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鲁士勇  南阳海关副关长

三、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胜海同志兼任。

二○一二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2-001181 宛政文〔2012〕64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09-0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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