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南阳市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宛城区、卧龙区、西峡县发改委:

你委宛区发改[2012]63号、卧龙发改投资[2012]40号、西发改字[2011]114号文及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项目前期条件成熟.同意所报宛城区等3县区5所初中纳入“农村初中校舍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内容、规模、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宛城区瓦店镇第一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2200平方米,总投资220 万元。

卧龙区安皋镇第一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楼2000平方米、学生食堂1500平方米,总投资350万元;石桥镇第一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1900平方米、学生食堂1100平方米,总投资300万元;青华镇第一中学,新建学生宿舍2300平方米,总投资230万元。

西峡县重阳镇第一初级中学,新建学生宿舍1500平方米,学生食堂1200平方米,总投资269万元。原批复文(宛发改社会[2011]635号)中本项目作废,以此文为准。

以上项目均在本校内建设,为框架结构,资金来源全部申请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三、环境保护、抗震、节能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执行。

四、安全

按照省政府[2008]120号令第四条安全评价要求执行。

五、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期一年。

六、招标投标

   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报告及时报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请据此批复,抓紧时间,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步工作。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主题词:南阳市 农村 初中 中校 改造 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10-2013-000028
发展和改革委员 2012-09-2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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