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南阳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地名管理,丰富南阳文化内涵,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适应我市政治、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尊重历史,照顾习俗,含义健康,内涵优美,体现规划,突出特点,好找好记,方便管理”的命名原则,在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对南阳市城区部分街道依法命名,现将命名后街道名称予以公布。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街道 命名 通知
N001-2012-001113 | 文 号宛政〔2012〕75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10-19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