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南阳市高标准粮田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
为确保到2020年全市建成800万亩平均亩产超吨粮的高标准粮田,特制定本建设标准和考评细则:
一、建设标准
(一)田地平整肥沃。集中连片,土地平整,土质较好,空间开阔,无坟头。耕层厚度大于20厘米,土壤有机质含量1.8%以上。实现秸秆综合利用,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
(二)灌排设施完善。灌溉渠系完善,设计规范,渠型规整,边坡稳定,水流平顺,外观整洁,功能良好。配套建筑物布局合理,工程配套率100%,完好率95%以上。渠系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85,旱能浇、涝能排,灌溉保证率95%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
(三)田间道路通畅。田间道路布局合理,顺直畅通。道路分干道和支路两级,路面宜高出田面0.2-0.4米。干道与乡、村公路连接,宽度为7米;支路宽度为5米,采用水泥砼路面或沥青砼路面,配套桥、涵和农机进出田地设施,便于农机进出田间作业和农产品运输。
(四)农田林网健全。沟渠路设置防护林带,干支渠和干支路两侧配置2行林带,农渠配置1行林带,达到一级农田林网(每格300亩)建设标准。沿渠(沟)、道路宜绿则绿,绿化率达到95%以上。
(五)优质高产高效。粮食全部达到无公害标准,年粮食亩产1000公斤以上,优质粮食比例达到80%以上。
(六)技术集成到位。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到位,推广手段科学先进。实行标准化、专业化、集约化生产,良种、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均达到100%,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达到95%以上。
(七)经营机制先进。创新现代农业经营机制,盘活土地资源,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率50%以上,社会化服务覆盖率100%。
二、考评对象
13个县市区高标准粮田建设。
三、考评内容
考评基本分值100分,小数点后保留1位数。
(一)高标准粮田建设质量(75分)
1.田地平整肥沃(10分)
(1)集中连片,土地平整,计1分;田面有明显落差,扣0.5-1分。
(2)田间无坟头,计2分;有坟头,每个坟头扣0.1分,最多扣2分。
(3)耕层厚度20厘米(含20厘米)以上,计2分;15-20厘米,按比例计分;小于15厘米,计0分。
(4)土壤有机质含量1.8%(含1.8%)以上,计2分;1.8%以下,按比例计分。
(5)秸秆还田率80%以上,计2分;50%-80%,按比例计分;低于50%,计0分。
(6)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要求,计1分;不符合要求,计0分。
2.灌排设施完善(15分)
(1)灌溉渠系完善,设计规范,渠型规整,边坡稳定,水流平顺,外观整洁,功能良好,计2分;达不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2)配套建筑物布局合理,工程配套率100%,完好率95%(含95%)以上,计5分;工程配套率80%—100%,完好率80%—95%,按比例计分;工程配套率和完好率均低于80%,计0分。
(3)渠系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85,计1分;低于0.85,按比例计分。
(4)旱能浇、涝能排,灌溉保证率达到95%(含95%)以上,排涝标准达到5年一遇,计5分;灌溉保证率80%-95%,按比例计分;低于80%,计0分。
(5)农电线路、变压器齐全,计2分;达不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3.田间道路通畅(6分)
(1)田间道路布局合理,干道与乡、村公路连接,采用水泥砼路面或沥青砼路面,计2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分。
(2)干道宽度7米,支路宽度5米,计3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分。
(3)桥、涵和农机进出田地设施配套完善,计1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分。
4.技术集成到位(13分)
(1)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健全,计2分;达不到标准的,按比例计分。
(2)技术人员服务到位,每年至少培训2次,计1分;培训1次,计0.5分;没有培训的,计0分。
(3)制定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技术规程具有先进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按技术规程组织生产,计2分;制定技术规程,但未严格按规定组织生产,计1分;未制定技术规程的,计0分。
(4)关键技术覆盖率100%,计5分。其中,良种覆盖率100%,计2分;每减少2%,扣0.5分,扣完为止。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100%,计1分;低于100%,按比例计分。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100%,计2分;低于100%,按比例计分。
(5)农业机械化综合作业率95%(含95%)以上,计3分;80%-95%,按比例计分;低于80%,计0分。
5.经营机制先进(10分)
(1)土地流转率达到50%,计5分;超过50%的,每超1%,加0.2分,最多加5分;30%-50%,按比例计分;低于30%,计0分。
(2)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覆盖率100%,计5分;低于100%,按比例计分。
6.农田林网健全(7分)
(1)沟渠路设置防护林带,干支渠和干支路两侧配置2行林带,农渠配置1行林带,达到一级农田林网(每格300亩)建设标准,计5分;达不到标准的,酌情扣分。
(2)沿渠(沟)、道路宜绿则绿,绿化率达到95%(含95%)以上,计2分;低于95%,按比例计分。
7.优质高产高效(14分)
(1)年粮食亩产达到1000公斤,计7分;超过1000公斤的,每超1%,加0.5分,最多加5分;低于1000公斤,计0分。
(2)粮食无公害比例达到100%,计3分;低于100%,按比例计分。
(3)优质粮食比例达到80%(含80%)以上,计4分;低于80%,按比例计分。
(二)高标准粮田管理(10分)
1.对每个高标准粮田“百千万”方统一编号,建立档案(标明地块,明确四址界限,落实到户),计3分;少1项,扣1分。
2.县级有全县高标准粮田“百千万”方规划任务表册、年度任务分解表、年度涉农项目汇总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等详细档案;乡级有“百千万”方分布统计表.进度统计表;村级有“百千万”方地块登记表、到户清册,地点和表、册、图三对照,计2分;少1项,扣0.25分。
3.制定相应管护措施,确保高标准粮田不改变用途、不减少面积、不降低质量,计3分;不符合要求的,计0分。
4.建立配套的行政管理.技术服务机构,计2分;无机构的,计0分。
(三)整合项目资金(10分)
1.建立由县市区政府牵头、部门分头实施的项目联动机制和联审机制,计3分;没有建立的,计0分。
2.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由县市区政府牵头,有效整合90%(含90%)以上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投入高标准粮田建设的,计3分;低于90%的,按比例计分。
3.加强金融服务,引导信贷资金和其他投资主体向高标准粮田区域投资,涉农贷款增量占比比上年同期提高10%,计2分;超过10%的,每超1%,加0.5分,最多加2分;10%以内,按比例计分;没有提高的,计0分。
4.推行先建后补、民办公助、以奖代补等建设方式,吸引社会各种生产要素向高标准粮田建设集中,社会投资占总投资10%(含10%)以上的,计2分;低于10%的,按比例计分。
(四)组织领导(5分)
1.县市区政府成立高标准粮田建设专门机构,计2分;没有成立机构的,计0分。
2.高标准粮田建设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的,计2分;没有纳入的,计0分。
3.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建立高标准粮田建设联系点制度,计1分;没有建立联系点制度的,计0分。
四、考评办法
市政府将高标准粮田建设纳入各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由南阳市建设高标准粮田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考评。在各县市区自查的基础上,考评小组随意抽查当年新建的高标准粮田(抽查比例不低于年度建设任务的10%)和以前已建成的高标准粮田(抽查比例不低于已建成高标准粮田的10%),并结合工作汇报、查阅档案、现场测量、抽样调查、问询农户等方式,对各县市区进行综合考评。市政府根据考评结果对各县市区高标准粮田建设情况排序通报。
主题词:高标准粮田 建设标准 考评细则 通知
N001-2012-001193 | 文 号宛政办〔2012〕105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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