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峡县发展改革委:
你委上报的河南龙成煤高效技术应用有限公司80万吨/年煤高效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书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0年第6号令)的规定,按照《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办法》(宛发改〔2012〕44号)及相关要求,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评估报告表。现将我委批复同意的《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表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河南 高效 应用 80万 利用 节能 评估报告 报告书
N010-2013-000047 | 文 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 | 发布日期2012-10-22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