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平县发改委:
你县上报的《镇平县2012年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镇发改项目〔2012〕25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上报的2012年度第二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设计内容。
二、建设的内容、规模和地点: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3处,其中单村供水工程9处(含单独解决的学校工程),管网延伸工程4处;打井10眼,配套水泵10台,压力罐9套,建管理站9处。项目涉及卢医镇东风村、周堂村,晁陂镇王楼村,侯集镇狄庄村、高营村、辛庄寨村,安子营乡王孟瑞村、白草庄村、孙庄村、梁寨村、安子营乡二初中,枣园镇山南村,遮山镇的白沟村、陈善岗村,玉都街道办事处唐家庄村,曲屯镇马家村等8个乡镇(办)15个行政村,解决2.44万农村居民和0.06万农村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
三、工程概算投资:工程概算投资123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743万元,省财政专项资金248万元,市财政投资101万元,群众自筹146万元。
四、工程建设与管理。要抓紧做好工程建设有关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及省有关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法,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招标工作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关于下一步规范招标方案标准工作的通知》(豫发改法规[2009]322号)的规定执行,请项目单位编制《项目招标方案》报我委核准,招标活动要依据核准的《招标方案》开展。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的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工程建后要尽早落实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使工程发挥最大效益。
请接文后,抓紧进行后续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二○一二年十一月九日
主题词:镇平县 2012 第二 二批 农村饮水安全 安全工程 实施方案
N010-2013-000068 | 文 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 | 发布日期2012-1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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