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南阳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南阳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我市农业和农村综合发展水平,市政府决定围绕全市农业、农村主导产业的发展和培育,在全市实施十大农业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工程、十大农业科学技术引进示范工程和十大农业科学技术攻关创新工程(简称农业科技“三十”工程)。为加大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力度,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卓有成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及市委新型农业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我市农业和农村面临的粮食核心区建设、产业结构调整、农产品质量提升、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战略任务,进一步加大在生产上广泛应用并产生良好效果的十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大适合我市农村主导产业发展需要、能够解决生产技术瓶颈、促进产业进一步发展或能够引领培育发展农村新兴产业的十大农业先进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力度,加大在我市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发展或农业生产关键环节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研发攻关力度。通过集成和推广、引进和示范、研发和创新,大规模推广应用、引进示范、研发培育一系列在生产中产生巨大效益的新品种(系)、新产品、新技术。建立一批集成配套技术的示范样板,加速我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全面提高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总体水平,大幅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农业和农村综合发展提供重要科技支撑。
(二)实施原则:坚持产业发展与资源节约、生态建设相结合,坚持技术推广引进研发与现代农业建设相结合,坚持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相结合,坚持发挥市场作用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坚持重点支持与规范管理相结合。
二、实施目标
十大农业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工程、十大农业科学技术引进示范工程、十大农业科学技术攻关创新工程分别按照“生产—推广—深广度普及—生产”、“生产—引进—示范—生产”、“生产—研发—中试—转化—示范—生产”的模式,促进技术推广、技术引进、科研攻关与生产的有机结合。经过3-5年努力,通过加大关键技术推广力度和加强关键技术及共性技术引进及研发、中试熟化、组装集成和生产性试验示范,力争使一批潜力大、见效快、技术先进、应用面广、带动力强的重大农业实用技术得到配套集成与转化应用,带动农村主导产业技术升级,延伸产业链条,培育发展农村新兴产业,提升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效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优质高效、低碳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
三、实施内容
(一)十大农业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工程
1.条锈病综合防控技术
2.种子包衣技术
3.化学除草技术
4.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增施有机肥技术
5.吨粮田集成技术
6.脱毒快繁技术
7.畜牧养殖业机械化技术
8.花生规范化安全生产技术推广
9.有机蔬菜成套生产技术(集成)推广应用
10.超级稻新品种及综合配套栽培技术
(二)十大农业科学技术引进示范工程
1.设施蔬菜无土栽培生产技术及蔬菜工厂化育苗技术
2.半地下式日光温室技术
3.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包括农作物秸秆机械化处理技术、全株玉米青贮及红薯、花生等作物秸秆青贮技术示范与推广、农业废料袋料栽培食用菌技术示范与推广)
4.南阳市丘陵区变水头压力管道输水应用
5.全混合日粮饲喂技术
6.主要农作物新品种精准引试
7.棉花轻简化高效栽培技术推广
8.丘陵山区经济林果生产机械化技术
9.保护性耕作技术
10.药食兼用型中药材综合生产技术
(三)十大农业科学技术创新攻关工程
1.高档红茶、绿茶制作技术
2.小麦玉米棉花高产攻关技术(小麦、玉米一年两熟亩产吨半高产模式研究)
3.南阳盆地主要农作物超高产新品种选育与配套技术开发研究
4.薯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
5.南阳黄牛高档牛肉开发项目
6.南阳牛肉用新品系培育项目7.集约化养猪节水减污成套技术研究与应用
8.丹江水库水源区生态修复技术研究与应用
9.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浓香型生态烟叶研究开发
10.南阳月季新品种选育及审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大力支持工程项目主持单位、协作单位争取国家、省财政项目资金,积极协调社会资金投入农业科技“三十”工程项目建设,同时,市级财政对工程项目主持单位、协作单位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1.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标准
(1)十大农业科学技术普及推广工程每个项目每年补助10万元,技术规范完善费占10%、示范推广费占90%。分年度拨付。
(2)十大农业科学技术引进示范工程项目每个每年补助10万元,技术规范完善费占30%、示范推广费占70%,分年度拨付。
(3)十大农业科学技术创新攻关工程项目每个补助30万元,技术研发及集成创新费占50%、示范推广费占50%,分2—3年拨付。
2.市级财政资金拨付方式
市级单位主持的工程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工程项目合同和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拨付工程项目主持单位,由主持单位按照合同执行进度拨付协作单位;县级单位主持的工程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根据工程项目合同和年度考核结果通过县级财政部门拨付主持单位,由主持单位按照合同执行进度拨付协作单位。
(二)加强工程项目组织管理
市级组建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农机局、烟草局、气象局、粮食局、供销社、农科院、科技局、财政局等单位相关领导组成的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工程项目的申报、筛选、评审、实施、检查、考核、验收、终止、更新等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工程项目资金的落实、下达和资金使用监督等工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有关农业科研、推广、管理、生产人员组成专家委员会开展工程项目的申报、筛选、评审、实施检查、考核和验收等具体工作。
(三)加强工程项目考核评估
对工程项目实行年度考核、结题考核和信用考核相结合的动态考核制度和以管理水平、联合协作、推广示范效果或创新能力、创新成果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考核,重点加强工程项目中期年度考核。根据工程项目合同,每年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或抽查,对未完成阶段目标的工程项目,立即终止实施,做到工程项目“能上能下”,主持单位、协作单位“能进能出”。
(四)加强资金监督检查
工程项目主持单位要对农业科技“三十”工程项目资金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工程项目领导小组每年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发现存在虚报、挪用、未按合同使用资金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立即终止主持单位和协作单位实施工程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该单位今后不能参加类似工程项目申报。
(五)加强部门联合协作
在农业科技“三十”工程项目执行中,要注重整合市内优势力量与资源。必要时引入市外人才,利用市内外力量和资源,合力攻关。工程项目主持单位可根据需要,跨区域、跨部门、跨学科组建技术推广、引进示范、研发攻关团队,与涉农技术推广机构、涉农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联合推进,并依托有关县市区相关科研推广机构建立示范点、示范园区。
附件:1.南阳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项目实施程序
2.南阳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专家委员会名单
附件1
南阳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项目实施程序
(一)工程项目申报
1.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市、县三级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具备相应的研发条件和能力,主持人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良好的工作信誉与组织协调能力。每一类工程项目每个单位限报1项。
2.申报内容。申报内容必须符合本方案确定的重点领域或重点项目。核心技术具有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能够解决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发展和特色产品、优势产品生产中的关键性制约因素或瓶颈问题,对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产品质量、带动区域经济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新品种选育类工程项目必须具备一定的育种材料和工作基础;新品种示范推广类工程项目必须是近五年内通过市级鉴定(审定、认定)的新品种。3.申报程序。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按照标准文本填写工程项目申报书,并于要求的时限前报送。市级单位直接报送,县区级单位由县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或县农办)行文报送。
(二)工程项目评审
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投标或申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工程项目,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专家委员会采取答辩和评分的方式进行评标、评审,择优确定工程项目及主持单位、协作单位和主持人。
对多个单位投标或申报同一个核心技术的工程项目,且各具优势和特色的,对确定的主持单位提出内容整合、协作联合的建议。
(三)工程项目立项
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根据评标或评审结果审核立项,并将工程项目计划和资金下达工程项目主持单位。
(四)工程项目实施
1.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及合同。根据评审建议和补助资金规模编制工程项目实施方案,工程项目承担单位与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签订合同后启动实施。实施方案和合同要明确任务目标、实施期限、量化考核指标、年度计划、协作单位分工、资金用途及资金分配、示范地点(县、乡)及规模等内容。
2.工程项目实施期限。新品种选育类工程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五年,其他工程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三年。工程项目主持单位和主持人如发现工程项目无法执行或继续执行无意义时,必须及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核实后终止执行。考核评估不合格的工程项目,由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立即终止执行。
3.工程项目验收。主持单位和主持人应在验收前一个月向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验收申请,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组在工程项目完成后三个月内进行验收。
附件2
南阳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专家委员会名单
名誉主任 委 员:周天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名誉副主任委员:王宛楠(市委农工办主任)
谢广平(市农业局局长)
褚庆义(市科技局局长)
主 任 委 员:王兴华(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副 主 任 委 员:李玉生(高级农艺师、市农业局副局长)
张华国(高级农艺师、市科技局副局长)
余行简(研究员、市农科院纪委书记)
委 员:王邦磊(教授级工程师、市林业局总工程师)
王会午(高级工程师、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马建坤(高级兽医师、市畜牧局纪检组长)
马子斌(高级工程师、市农机局副调研员)
许晓生(高级农艺师、市农业局副调研员)
李金良(副研究员、市农科院小麦研究室主任)
郭首宏(高级农艺师、市委农工办科长)
徐传快(高级农艺师、市烟草局正科级干部)
赵群友(农技推广研究员、市经作站站长)
张澎海(高级农艺师、市土肥站站长)
曾显光(农技推广研究员、市植保站站长)
邹山超(助理统计师、市粮食局粮科所所长)
具体职责:
(1)对评审有关单位申报的“三十”工程项目,择优确定工程项目主持单位、协作单位和主持人。
(2)在市农业科技“三十”工程推进领导小组领导下,对“三十”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年度考核和验收。
主题词:农业 三十工程 实施方案 通知
N001-2012-001191 | 文 号宛政办〔2012〕102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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