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宛城、卧龙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城市污水处理费是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主要经费来源。为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确保我市污染减排目标顺利实现,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阳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和学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 洪  市政府办公室调研员
王 峰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廖玉安  市住建委主任
成 员:丁建华  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
郭廷献  市财政局调研员
孔雪飞  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金利  市环保局副局长
张秀杰  市水利局纪委书记
王福建  市工商局副局长
崔 清  市鸭灌局副局长
丁心长  市物价办副主任
张 淼  市住建委纪委书记
宋德军  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宋黎晓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 莉  南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廖玉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淼兼任副主任,人员由上述成员单位各抽调一名同志参加。联系电话:63133283。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中心城区 污水处理费 征收管理 领导小组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2-001180 宛政文〔2012〕11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11-2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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