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召县发改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呈报南召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召发改〔2012〕27号)收悉,依据《关于对调整南召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豫发改投资〔2011〕61号)及《关于对南召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不再进行勘察设计招标的批复》(宛发改法规〔2011〕7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5988平方米,地上十五层,地下二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
二、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南阳市南召县县城南,平安路以北,现代路以南,蚕乡路以西区域。总用地面积63836.32平方米。
三、施工图设计时,应依据地质详勘报告并结合抗震要求优化建筑物的结构和基础设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环保、消防、节能工程设计应严格执行规范,并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可。
五、工程总概算应控制在3358万元以内。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公安局 房建 建设项目 初步
N010-2013-000138 | 文 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 | 发布日期2013-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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