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朱庄乡设立朱庄镇的请示》(桐政文〔2012〕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民政厅《关于桐柏县朱庄乡撤乡建镇的批复》(豫民行批〔2013〕26号文件)精神,同意你县撤销朱庄乡,设立朱庄镇,实行镇管村体制,原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请做好撤乡建镇过程中有关工作,保持当地社会大局稳定,并以此为契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10日
主题词:桐柏县 朱庄乡 撤乡建镇 通知
N001-2013-000153 | 文 号宛政办文〔2013〕12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04-27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