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政办〔2012〕169号)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17日

 

主题词:河南省 幼儿园 办园 标准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3-000138 宛政办〔2013〕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04-27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