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5月22日
南阳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4-2015年)》和国土资源部、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特征和规律,制定本方案。
一、我市目前主要地质灾害点的分布区域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类型、分布及主要控制因素(如暴雨、人类活动等),结合我市今年降水趋势预测,确定西峡、淅川、内乡、南召、方城、桐柏、镇平、卧龙等县区为我市2013年度汛期地质灾害的主要分布区域。
地质灾害的类型主要是突发性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和采空区地面塌陷等。其中,山体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西峡、淅川、南召、内乡、卧龙等县区;泥石流主要分布在镇平、桐柏、西峡、淅川、内乡等县;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桐柏、西峡、方城等县的矿区。
二、主要地质灾害点的特征、威胁对象、范围及防治责任单位
根据历年来掌握的资料分析,我市中型以上、危害性比较大的地质灾害危险点主要分布在西峡、淅川、南召、镇平、桐柏、方城、内乡等山区县(见附表)。这些地质灾害危险点的存在严重威胁着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其中,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如下:
(一)西峡县军马河乡孙门村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体位于西峡县军马河乡孙门村上沟组,滑坡体长约350m、宽约120m、上下高差约100m,滑坡体后缘扩张较为明显,可见到的裂缝有6条。据现场调查,滑坡体后缘位移量为80-120mm,裂隙长100—300mm、宽10—50mm。
2.威胁对象及范围:该滑坡体下方上沟组有23户105人,孙门街受影响的有20户100人。该滑坡体目前仍处在缓慢变形阶段。由于其规模较大,一旦发生滑坡。将对其下游居民、灌河及S311省级公路造成严重威胁。
3.防治责任单位:西峡县人民政府。
(二)西峡县桑坪镇玉皇庙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位于西峡县桑坪镇西万沟村玉皇庙组,滑坡体分2部分,累计体积约283.2×104m3,分别位于西万沟村玉皇庙组东南部和西万沟小学正后方。据实际踏勘,该滑坡现处于新滑坡形成阶段,滑坡体后缘已形成拉张裂缝。
2.威胁对象及范围:滑坡体直接威胁的是西万沟村玉皇庙组和纸坊组。玉皇庙组有村民42户173人、万沟小学师生328人;纸坊组有村民68户321人,总计直接威胁人口达到800多人,房屋570间。
3.防治责任单位:西峡县人民政府。
(三)西峡县石界河乡通渠村通渠庄组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位于西峡县石界河乡通渠村通渠庄组境内。滑坡体裂缝呈半圆型,裂缝长250m、宽0.3-0.6m,下滑约1m左右。
2.威胁对象及范围:一旦发生滑坡,将直接威胁当地24户103名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西峡县人民政府。
(四)西峡县石界河乡石界河村西阳坟组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石界河村西阳坟组滑坡体属新发现的滑坡体,曾在2004年8月份出现蠕动现象。目前存在着一条宽1m、长150m、上下垂直落差2-4m的裂缝。山坡坡降大,上覆第四系残坡积土。
2.威胁对象及范围:一旦发生滑坡,将直接威胁滑坡体前方25户87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西峡县人民政府。
(五)淅川县荆紫关镇大扒村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大扒村滑坡体由下扒组滑坡体及中扒组滑坡体两个滑坡体组成,属古老滑坡体,曾先后在1960、1970、1981、1992年汛期发生过蠕动现象。目前存在一条长约200m、宽约0.5m、上下垂直落差约1米的裂缝。在滑坡体下游两叉河村2.5公里内,沟谷狭窄,坡降大,沟内多滚石、角砾等碎石(物)。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滑坡体下方居住的17户67名村民及下游两叉河村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淅川县人民政府。
(六)淅川县寺湾镇大峪沟村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为新发现的滑坡体,由碎石、粘土等组成,东西长2000m、南北宽50m,体积约50×104m3,坡度35°。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原地居住的16户55名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淅川县人民政府。
(七)淅川县马蹬镇关房村、余沟村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隐患点位于马蹬镇关房村和余沟村的煤窑洼处。该处煤炭资源比较丰富,此前曾有人在此开采石煤,山体已遭到严重破坏。由于长期的地质作用,山体多处发生塌陷并出现裂缝。裂缝长约300m、宽0.3-0.7m,塌陷区面积近2km2。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滑坡体下方居住的100多名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淅川县人民政府。
(八)淅川县仓房镇侯家坡村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体为古老滑坡体,1982年曾出现过裂缝。目前存在的滑坡体长200米、宽50米,体积约10万立方米,由红色泥质砂岩构成,坡度35°。
2.威胁对象及范围:一旦发生山体滑坡,将直接威胁滑坡体下方居住的24户106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淅川县人民政府。
(九)淅川县西簧乡穆家沟村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体位于淅川县西簧乡穆家沟村四组,主要由破碎页岩、砂砾岩组成。目前,从穆家沟村小学到村民房屋后,已出现长达500m左右裂缝。滑坡体部分地段最大下滑1.8m,已造成部分群众房屋受损、形成危房。滑坡体目前仍处在不稳定状态,若遭遇连续降雨,极有可能继续下滑。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下方19户87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淅川县人民政府。
(十)淅川县西簧乡龙岗村北峪沟组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体位于淅川县西簧乡龙岗村北峪沟组,主要由破碎页岩、砂砾岩组成。当地群众依山建房、修路时破坏了山体的安息角,在重力和雨水的作用下,部分山体开始下滑。目前,该滑坡体后缘已出现长约1000m、宽约1m左右裂缝,仍处于缓慢变形下滑阶段,并有加速下滑趋势。
2.威胁对象及范围:该滑坡体的前缘已部分触及下方村民房屋,若继续下滑,将威胁到下方居住的21户91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淅川县人民政府。
(十一)南召县皇后乡辛庄村三组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体为古老滑坡体,1975年7月20日曾发生过滑动。目前,坡体上仍存在两条长约30米的裂缝。2003年7月,坡下一居民房屋曾被山坡上滑落的巨石击穿。
2.威胁对象及范围:一旦发生山体滑坡,将直接威胁滑坡体下方居住的9户39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南召县人民政府。
(十二)南召县马市坪乡三官庙村上河组韭菜坡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体出现于2010年汛期,分为东、西两部分。东部滑坡体为土质滑坡,部分已滑动,滑坡体前缘距最近居民房屋仅7m;西部滑坡体为岩土质滑坡,后缘两条裂隙长30-40m,高差约20m。整个滑坡体目前仍处于不稳定状态。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滑坡体下方居住的21户71人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南召县人民政府。
(十三)镇平县高丘镇严陵河泥石流
1.基本特征:该河道较弯曲,河谷呈U型,河道两岸有零星崩塌、滑坡现象,沟底经搬运,河道淤高,下游有居民。
2.威胁对象及范围:一旦发生泥石流,将直接威胁河道下游两个村庄1500人及1700间房屋的安全,受威胁资产约为850万元。
3.防治责任单位:镇平县人民政府。
(十四)镇平县二龙乡二龙村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属残坡积层滑坡。近年来,每逢汛期都有小规模、危害程度不同的滑坡灾害发生,处于频发状态。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二龙乡小学、初中、部分居民及二龙乡政府700余人。
3.防治责任单位:镇平县人民政府。
(十五)桐柏县城郊乡金亭村山体崩塌
1.基本特征:金亭村山体崩塌分叶西组和叶东组两部分。2012年调查时发现,叶西组部分裸露岩质边坡长约60m,坡高约35m,坡度80°,岩体裸露,局部岩块悬空。已崩落部分呈扇形在坡脚堆积,前缘宽25m,前后长20m,平均厚度约1.5m,崩落物体积约375m3,部分崩落物已滚落至大春线公路上,且有继续崩塌可能。叶东组部分危险区域长80m、高8m,坡度70°,块石悬空,稳定性差。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山脚下县乡公路过往车辆及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桐柏县人民政府。
(十六)内乡县乍曲乡清泉村石庄营组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体长约80m,前缘处由于村民削坡建房,已形成高约8m、坡度90°的陡坡。近年来,每逢汛期经常发生滑塌现象,特别是2010年汛期,滑坡体滑动变形迹象明显,已严重威胁下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滑坡体下方居住的36人及45间房屋的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内乡县人民政府
(十七)方城县广阳镇中南厂桥东家属区山体滑坡
1.基本特征:该滑坡体地势西南高东北低,相对高差55m,滑坡体长131m、宽220m,潜在滑坡体体积1.01×104m3。该滑坡下面是中南厂3栋家属楼,滑坡体前缘有裂缝出现,裂缝长26.3m、宽0.5—0.6m、深0.5—0.8m。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中南厂职工120户400余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方城县人民政府。
(十八)宁西铁路西峡段、焦枝铁路南召段山体崩塌
1.基本特征:西峡段和南召段山体属崩塌强烈发育地段,坡度较大且不稳定。2000年,焦枝铁路南召段曾发生过一起山体崩塌,造成货运列车6节车厢颠覆,焦枝线全线停车,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2010年,宁西铁路西峡段因滑坡引起轨道变形,因及时处理未造成损失。
2.威胁对象及范围:直接威胁铁路运行安全。
3.防治责任单位:郑州铁路局南阳工务段。
除以上18处需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区(段)外,我市还有不少地段存在地质灾害隐患,主要是山区的交通沿线、村庄集镇、工矿企业、居民集中区、中小学校舍等人口稠密地区的周边,部分旅游景区、景点、水利工程设施等。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组织发改委、国土资源、建设、财政、规划、气象、公安、民政、卫生、交通、旅游、安监、农业、林业、水利、铁路、电业、通信、教育等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认真排查摸底,逐一编制防灾预案,明确防灾责任人、监测人,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每年汛期集中在6-9月份,为我市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各县市区要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活动为抓手,按照“十有”(“十有”是指有组织、有经费、有方案、有预案、有制度、有宣传、有预报、有监测、有手段、有警示)标准,采取各种措施,查漏补缺,固强补弱,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对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政府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机制,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主要工作内容。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执政为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系统要建立完善责任制,明确责任。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防责任人必须按照防灾责任制的要求,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等,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处理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预案。
(二)认真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县市区要在总结上一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础上,组织国土资源、建设、水利和交通等职能部门,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稳定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需及时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进一步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预报制度、“三查”制度、速报制度和应急处理制度等,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1.汛期值班制度。在汛期,各级各单位要有专门人员24小时值班,做到责任到人,值班到位。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0377-63108391、63108333。
2.预报制度。气象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紧密配合,密切关注汛期气候、降雨信息,尤其要注意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短时集中降雨天气,及时预报,及时通报。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省、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时安排、落实各项防灾避灾措施。
3.“三查”制度。“三查”即汛前调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汛期前要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要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以下简称“两卡”)要签订发放到有关乡(镇)、村、组和住户,层层签订,一户一卡。汛期要开展巡查。巡查重点是主要灾害点是否进行了监测、是否签订“两卡”及“两卡”的落实情况,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汛期后要开展核查与总结,准确掌握区内地质灾害的动态情况,总结经验教训,主动避灾抗灾。
4.灾情速报制度。发生小型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发生中型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在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发生大型和特大型地质灾害时,灾害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在1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及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同时速报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束。5.应急处理制度。灾情发生后,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灾情大小,在迅速上报的同时,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创造条件,在适当范围内(村、社区或广场)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增强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四)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地质灾害多发区的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和《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宛政〔2012〕62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根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确保防治工作日常管理、突发性地质灾害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报及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大防灾宣传教育力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防灾的基本知识及经验,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全社会抵御地质灾害的能力。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宛政〔2012〕62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地质灾害防治部门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宛政〔2009〕49号)等法规、文件要求,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违反规定致使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全市需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统计表
主题词:南阳市 2013年度 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 通知
N001-2013-000186 | 文 号宛政办〔2013〕49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0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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