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南阳新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2013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4日
南阳市2013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
根据《农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林业厅河南省烟草局河南保监局关于印发河南省2013年农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豫财金〔2013〕16号)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结合南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保险品种及开展范围
2013年我市农业保险品种包括:
(一)中央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
种植业:玉米、小麦、水稻、棉花、油料作物(大豆、花生、油菜)保险;
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保险;
林业:公益林保险。
(二)地方财政补贴的保险品种。烟叶、肉鸡。
二、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及费率
(一)保险责任
1.种植业。玉米、小麦、水稻、棉花、油料作物(大豆、花生、油菜)的保险责任为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因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病虫草鼠害等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烟叶的保险责任为雹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暴雨、病毒病、黑茎病造成的绝收、改种。
2.养殖业。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保险个体直接死亡。
(1)重大病害包括:
能繁母猪和育肥猪: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
(2)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电、地震、冰雹、冻灾。
(3)意外事故包括:山体滑坡、泥石流、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肉鸡的保险责任为火灾、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暴雨、雪灾导致鸡舍倒塌造成的死亡,鸡新城疫、传染性法式囊炎、高致病性禽流感、低致病性禽流感、传染性支气管炎、鸡慢性呼吸道病、鸡大肠杆菌、传染性喉气管炎、马立克氏病、鸡白痢、鸡球虫病造成的死亡。
3.林业。公益林保险,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暴雪、森林病虫害造成被保险林木死亡、流失、掩埋、主干折断或倒伏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保险金额及费率
农业保险按照“低保障、广覆盖”的原则进行。每个品种的保额按照物化成本或其生理价值(包括购买价格和饲养成本)确定。
种植业:玉米每亩保额为301元,费率为6%,每亩保费18元;小麦每亩保额383元,费率6%,每亩保费23元(从2013年冬小麦起适用);水稻每亩保额334元,费率6%,每亩保费20元;棉花每亩保额370元,费率6%,每亩保费22元;大豆每亩保额142元,费率6%,每亩保费8元;花生每亩保额470元,费率6%,每亩保费28元;油菜每亩保额165元,费率6%,每亩保费10元;烟叶每亩保额900元,保险费率为4.8%,每亩保费43元。
养殖业:能繁母猪每头保额1000元,费率6%,每头保费60元;育肥猪每头保额500元,费率6%,每头保费30元;奶牛每头保额5000元,费率4%,每头保费200元;肉鸡每只保额8元,保险费率3.75%,每只保费0.3元。
森林:公益林森林保险金额根据林木再植及管护至郁闭成林的成本确定,每亩平均500元,费率2‰,每亩保费1元。
三、保险经营方式
农业保险遵循政府引导、保险承办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拓农业保险市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保险承办机构应当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农业保险经营资格。2013年农业保险承办机构为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中华联合河南分公司、永安保险河南分公司、太保产险河南分公司、国寿财险河南省分公司。
四、财政补贴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2013年,我市农业保险继续实行财政保费补贴政策。
(一)中央财政补贴品种保费分担比例
种植业:中央、省、市、县财政分别承担40%、25%、5%和10%的保费补贴,其余20%由农户和龙头企业负担。
养殖业:中央财政负担50%,地方财政负担30%,养殖户负担20%。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市、县按3∶7的比例分担。
林业:公益林中央财政负担50%,省级财政负担50%。
(二)地方财政补贴品种保费分担比例
烟叶保费由财政补贴40%、烟草公司承担50%、农户负担10%,即财政补贴17.2元/亩,烟草公司承担21.5元/亩,农户负担4.3元/亩。
肉鸡保费由财政补贴50%、龙头企业承担20%、农户负担30%,即财政补贴0.15元/只,龙头企业承担0.06元/只、农户承担0.09元/只。
烟叶和肉鸡保险由各县区视情况开展,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由各县区承担,市级不配套补贴资金。
五、保险业务操作要求及流程
(一)操作要求
为有效开展农业保险工作,规范保险业务操作程序,保护农业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农业保险工作,建立健全推进农业保险工作机制。各乡镇农业保险工作由乡镇政府总体负责,乡镇农险办具体组织实施,乡镇财政所负责对本乡镇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
1.保险出单必须规范。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参保人缴齐保费后再出具保险凭证(见费出单),并据此申请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农户承担的保费没有缴齐,不能作为申请财政保费补贴的依据。各级保险经办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不收取农户保费、不收取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保险凭证必须到户。保险凭证要载明投保品种的详细资料、保险责任、保险额度、各级财政提供的保费补贴、投保农户自缴的保费金额等信息,以及理赔流程、定损办法等。
3.保险理赔款必须到卡。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树立农业保险的良好信誉,严格按照保险条款进行赔付,不得随意更改理赔标准;要坚决杜绝拖赔、欠赔、无理拒赔,同时要简化理赔流程、减少兑付环节,可通过“一卡通”及时将理赔款项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4.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可自行投保,也可由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村民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农民投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方式强迫、限制农民或者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加农业保险。
(二)操作流程
1.保费收缴。
(1)承保机构把本年度投保单、投保清册发到各乡镇农险办,由农险办负责将投保单、投保清册发放到各村委会。
(2)村委会按照投保自愿的原则,收取农户保费,填写投保清册、投保单,保险清单必须有投保人签字确认。填写完毕后,村委会应在投保清册上盖章确认。
(3)村委会将农户保费及投保资料收集完毕后,统一将保费、投保清册、投保单交乡镇农险办。经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保费通过乡镇财政所统一划转到保险承办机构。
2.保单签发及分户凭证发放。
(1)保险承办机构收到农险办(乡镇财政所)统一交来的农户保费、投保清册以及投保单后,以村为单位签发正式保险单,并按照投保清册填制分户凭证。
(2)保险承办机构将保险单和分户凭证送交乡镇农险办,由乡镇农险办分发至各村委会,村委会负责保管正式保单,并将分户凭证发放到投保农户。
(3)承保公示。保险承办机构提供各村承保明细表交乡镇农险办,内容包括农户姓名、投保亩数、交费金额、承办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由乡镇农险办组织村委会在村公示栏内集中公示。
3.保险理赔。
(1)保险理赔。理赔按照《河南省种植业保险理赔实施细则(试行)》(豫农险办〔2010〕4号)和《河南省养殖业保险理赔实施细则》(豫农险办〔2010〕5号)组织实施。
(2)理赔款支付。保险承办机构应对理赔情况进行公示,然后,将理赔款和理赔明细表经乡镇农险办交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将赔偿款打入农户“一卡通”账户。
4.加强信息沟通。各保险承办机构应在政策性保险业务工作完成后,及时向同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报告当年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沟通有关工作信息。
六、组织领导
(一)调整南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工作需要,对南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见附件),增加市烟草局、太保产险南阳分公司、国寿财险南阳分公司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确保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县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
1.为积极推进农业保险各项工作,加强有关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各县区政府要相应成立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要从成员单位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办公。
2.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级政府农业保险工作,制定农业保险补贴政策,做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筹集、拨付、结算工作,评价农业保险绩效和预警风险。
3.农业、发改部门负责提出行业新险种建议,提供参考费率和保险金额,对投保品种的生产成本、产量与价格监控,提供基础数据;加强对农户的技术指导,防范农业大面积灾害发生,防灾防损。
4.畜牧部门要在耳标监管、疫情防控、承保前鉴定、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给予保险经办机构支持配合,及时向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辖区内免疫、无害化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并在查勘定损时,协助判断死亡原因,出具死亡鉴定报告。
5.林业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对森林保险的开展提供技术支持,并与保险公司共同制订森林保险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参与林业保险灾后查勘定损,并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依据。
6.气象、水利部门负责提供气象预测与分析等气象服务和水文服务。
7.市农科院和相关专家协助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提供必要的专业鉴定作为理赔参考依据。
8.烟草部门要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加强灾情防控,做好烟草种植有害生物防治等防灾防损工作,协助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承保前的风险评估和灾后查勘定损工作。
9.保险承办机构要按照保险业操作要求和规程,经营农业保险业务,为农户提供投保、定损和理赔服务。
附件:南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 件
南阳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光杰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司马恒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胡云生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尚 磊 市财政局副局长
宋建波 市金融办副主任
魏鹏程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玉生 市农业局副局长
刘长胜 市畜牧局副局长
邹平洲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李金栓 市水利局副局长
贾成钢 市气象局副局长
余行简 市农科院纪委书记
牛书金 市烟草公司副经理
吴文光 人保财险南阳分公司总经理
吴明举 中华联合南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高武平 永安财险南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孙常安 太保产险南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王新军 国寿财险南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尚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农业 保险 工作 方案 通知
N001-2013-000296 | 文 号宛政办〔2013〕66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08-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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