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3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9月16日
2013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阳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推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教育强市为目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投入,加快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步伐,逐步缓解中心城区中小学“大班额”、“入学难”等问题,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范围,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校安全,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建设任务
2013年,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任务采取分批下达的方式进行,项目成熟一批下达一批。第一批符合规划建设条件的项目学校共有6所(新建1所、改扩建4所、维修1所)。其中,卧龙区1所、高新区1所、市直4所。项目全部完工后,将增加中小学学位6120个。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卧龙中学。将卧龙中学规划建成60班普通高中,八中东校区办成36班初中。两校调整置换完成后,将增加初中学位2160个、高中学位1440个。一期工程新建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面积19400平方米。
(二)市十三中。1.十三中北校区(原二十八中)7900平方米教学实验楼项目。项目完成后,办学规模将由24班增加到36班,增加学位720个。2.十三中北校区(原二十八中)逸夫楼、校内排水管道改造和十三中危旧大门重建等。
(三)市二十二中。拆除现有危旧教学楼,新建9500平方米教学楼。
(四)市实验中学。1.4200平方米教学实验楼项目。项目完成后,办学规模将由24班增加到36班,增加学位720个。2.校园附属工程(广场道路、室外上下水、供电工程、校园绿化、校园文化建设等)。
(五)市三十中学。拆除现有危旧教学楼,新建9592平方米教学楼。项目完成后,办学规模将由18班增加到36班,增加学位1080个。
(六)市十二小北校区附属项目(运动场地整修、室外上下水和供电工程、厕所改造等)。
时间要求:卧龙中学2014年8月底前主体工程竣工。市十三中、二十二中、实验学校、三十中学等改扩建学校2013年11月底前办完前期相关手续,12月开工建设,2014年8月底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市十二小附属工程2013年11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三、资金补助
对纳入此次建设任务的区属学校建设项目,市财政按项目建设面积每平方米定补1000元,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征地费用依照国土部门核定的标准,由市、区财政按8:2分担。市财政将根据工程进度拨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仅用于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建设。建设任务下达后,拨付补助资金的30%;主体工程完工后,再拨付补助资金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规定扣除质量保修金后,一次性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土地征用费市级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拨付。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建设规模,超出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区属学校由所在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属学校由市教育局负责。卧龙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用。
四、责任主体
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项目按隶属关系实施建设和管理。
(一)卧龙中学由卧龙区政府负责建设与管理,其教师补进、教学设施设备投入、学校日常办公经费等由卧龙区财政给予保障。
(二)市第三十中学由高新区管委会负责建设与管理,其教师补进、教学设施设备投入、学校日常办公经费等由高新区管委会予以保障。
(三)市十三中、二十二中、实验中学、十二小由市教育局负责建设与管理,其教师补进、教学设施设备投入、学校日常办公经费等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调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市长刘树华任组长,市教育、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和卧龙区、宛城区政府及高新区、南阳新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协调学校建设遇到的相关问题。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学校建设所需相关手续。同时,为加快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步伐,市政府将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情况纳入对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各相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评体系,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和履行职责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中心城区学校建设的督查力度,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工程建设进度,并通过我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法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行业标准,确保项目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等环节,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严把进度关、规范操作关和建筑质量关。新建、改扩建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做好学校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初步审查把关,经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实施。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要每半月上报一次项目进展、资金投入、整改落实等情况。市政府将组织教育、住建、质检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督导检查和目标过程考核,确保把每个项目建成精品工程、民心工程。
(三)落实相关政策,减免审批费用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的支持力度,落实好省、市有关减免中小学建设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相关优惠政策。对市政府审定的所有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征用地和校舍建设项目,要参照《南阳市财政局转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落实财政部免征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宛财综〔2010〕9号)要求,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市政设施配套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基金、水利建设基金(防洪保安资金)等政府性基金;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105号)精神,对市级及市级以下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墙改费、土地管理费、绿化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除上交省财政外),均予以减免;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规划测绘费、规划服务费和咨询费、图纸审查费、抗震评价费、避雷检测费、土地勘测定界费、文物勘探费、环保评价费等服务性收费等,按最低标准收取。
主题词:中小学校 建设 实施方案 通知
N001-2013-000353 | 文 号宛政〔2013〕46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3-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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