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大突破的一年。市长程志明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市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为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顺利完成,现将《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以下简称《责任分解》)予以印发。同时,提出以下要求:
一、认真学习领会,迅速传达贯彻
各县(区)各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深入学习领会,迅速传达贯彻。要全面把握《政府工作报告》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及工作重点,深刻领会报告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围绕《责任分解》确定的重点工作和进度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结合南阳实际,抓实抓细,大干快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制定落实方案,明确时间节点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梳理《责任分解》确定的工作任务,按照“定目标、定责任、定时限、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将各自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做到“支撑项目、季度目标、时间节点、责任主体”四个明确(支撑项目,即把《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目标分解为操作性强的项目和具体的工作任务;季度目标,即每季度应完成的工作任务,要有明确的量化指标;时间节点,即每项工作的启动时间、完成时间和关键节点;责任主体,即每一项工作的责任人,要明确到每一位班子成员)。重点工作落实方案要于4月1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各县(区)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站在加快南阳发展的高度,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合力攻坚。牵头单位要主动担起工作主体和组织协调的责任,加强与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全面掌握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成绩经验、存在问题等;责任单位要齐心协力完成所承担的任务,及时通报工作进展。要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要完善重点工作推进机制,实行“专班负责制”,做到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完善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协调联动、周例会、月点评、季观摩、年总评等保障机制,确保各项重点扎实推进。工作落实情况要于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分3次向市政府作专题报告。
四、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市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市直有关单位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加强跟踪督查、专项督查,及时向市领导汇报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推动工作落实。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不力,重点工作滞后,迟报、漏报、虚报工作进度的,公开通报批评;对因措施不力、推诿塞责造成工作损失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
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
1.生产总值增长1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4%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3.5%以内。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办。
2.节能减排完成省下达目标。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二、做强工业,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3.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全面实施“龙腾计划”。实施“双三工程”,每个产业编制一个专项发展规划,建立一个专业园区,进行集中规划、招商、建设,重点推进四个能源装备特色产业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把产业培育和招商计划合二为一,按照“一业一策”、“一区一策”的要求,绘制招商图谱,制订产业招商行动方案,力争每个县区新引进龙头企业1-2家,每家龙头企业引进配套企业5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着力培育优势骨干企业。把龙头企业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着力培育壮大河南油田、龙成、淅铝、新纺、豫西工业集团、宛西等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超50亿元的大个企业。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持续推进“421”企业上市计划,力争宛西制药、中源化学等5家左右企业上市挂牌,石油二机、乐凯华光、森霸光电等企业进入上市辅导,福森药业、鼎泰电子、霞光农业等企业股份制改造取得明显进展,上市后备企业达到60家。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7.强力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突出抓好100个超亿元重点工业项目,力争30个以上项目投产达产。对荣阳铝业、中石化特种蜡生产基地、南阳卷烟厂异地技改、淅减年产500万支减振器等具有支撑带动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集中优质资源要素,争取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谋划实施一批工业改造升级项目,争取30个项目进入省转型升级项目重点支持范围。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0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00亿元。推动产城互动,促进产业集聚区与主城区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加快产业集聚区内公租房、学校、医院、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城管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三、做大服务业,打造豫鄂陕省际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
9.针对“雁阵计划”9大产业,编制专项方案,出台扶持政策,抓好商务中心区和特色商业区等载体建设,推进开放招商,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政府金融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卫生局、民政局、房管中心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10.加快发展商贸、物流业。出台实施《南阳市中心城区商业网点规划》,推进大商集团第四代购物中心、中国农批·豫鄂陕农商物流港、南阳中商农产品批发市场、美的电器工业物流园(二期)、新野曙光物流园等项目建设,引进一批具有区域性贸易中心作用的大项目,推动传统商贸、物流产业转型升级、集聚发展。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11.提升文化、旅游业发展层次。强力推进卧龙岗文化旅游产业集聚区、镇平玉文化改革发展试验区、社旗赊店商埠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园区建设,积极引进文化、动漫创意企业,推出文艺、影视精品项目。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和卧龙区、镇平县、社旗县等县(区)政府。
12.启动实施南阳市玉文化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牵头单位:市节会办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发展改革委、文广新局、商务局、科技局、工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13.实施旅游精品工程,确保恐龙遗迹园和老界岭成功创建5A级景区,强力推进内乡县衙和宝天曼捆绑创建5A级景区。大力开拓京津等旅游市场,全年接待游客37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90亿元。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4.大力发展金融业。加快金融集聚区规划建设步伐。大力引进兴业银行等域外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引导域内金融机构服务网络向县乡延伸。配合做好中原银行组建工作。全面推进县级农信社组建为农商行,规范发展村镇银行。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大力发展保险、证券、金融咨询、投资咨询服务等市场主体。着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责任单位: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分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5.做大做强健康服务业。加快推进张仲景医药文化产业集聚区。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文广新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旅游局、民政局和宛城区政府
16.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生命健康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7.莲花养生城等园区和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局、旅游局,卧龙区、南召县政府和鸭河工区管委会。
18.大力发展群众性体育休闲产业。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9.培育发展信息服务业。制定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引进信息港建设项目,推进东华软件高科技产业园、河南省863科技软件孵化园等项目建设。加快构建专业市场信息交易平台。出台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建设,建设淘宝特色南阳馆、淘宝美丽中国南阳馆。推动4G技术规模商用。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南阳移动公司、南阳联通公司、南阳电信公司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做优农业,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大市
20.坚持稳粮、转型、增效,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有机农业大市,全面实施“金地计划”,以创建中原有机农产品加工贸易区为龙头,优化区域布局,壮大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广农业先进应用技术,加快提升农业发展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办、粮食局、农科院、水利局、农机局、林业局、畜牧局、供销社、中医药管理局、烟草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1.抓好粮食生产和农业规模经营。坚守耕地红线,加快实施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工程,集中打造100万亩高标准永久性粮田。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把集中联片农田水利基础建设与集中规模经营结合起来,加快项目区土地流转,鼓励发展、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集约经营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粮食局、财政局、林业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南阳供电公司、水利局、供销社、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2.着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集群。以新野肉牛、牧原生猪、西峡食用菌等12个农业产业化示范集群为重点,积极引进龙头企业、协作配套企业和冷链物流企业,构建全链条、全循环、高质量、高效益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力争集群收入增长15%以上。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畜牧局、林业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3.打响“中线渠首”有机农产品品牌。以建设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市和京津地区有机农产品供应基地为目标,突出蔬菜、小杂粮、水果、水产品等重点产品,突出中线工程水源区30万亩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等重点区域,实行区域化布局,全域推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和保障体系,搭建农超对接等销售平台,争取丹江水和南阳有机农产品同步进京津。全年“三品一标”认证面积达到20万亩。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商务局、工商局、林业局、水利局、畜牧局、供销社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4.大力发展都市生态农业。编制实施全市都市生态农业发展规划,以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县城周边为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具有综合功能的设施农业园区、高新农业科技展示园区、休闲观光农业园区,发展新型都市农业业态。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旅游局、农科院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五、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25.壮大城市经济。建立增强中心城区一体化发展合力的机制,强力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招商,优化中心城区产业布局,强化产业支撑。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26.进一步理顺市、区管理体制。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区政府,管委会。
27.优化市、区财税分配,加大对鸭河、官庄等新建区的扶持力度。强化督导考评,建立中心城区六区发展的考核体系。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各区政府(管委会)。
28.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力争实现核心区基础设施全覆盖,起步区路网基本建成。强力推进商务中心区和服务中心区建设,同步推进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项目,务求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强力推进王老吉、泰祥汽车城等3个在建项目,力争今年基本建成;全力创造条件确保海王集团现代中医药产业园、大商城市综合体等6个已签约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加强跟踪对接,确保北京联创真空吸气剂、烟草配送中心等13个意向项目和目标项目成功落地。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9.提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完成《南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工作,完善各专项规划,做好重点区域景观设计。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委。
30.推行城市规划公开,严格规划实施责任追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建设行为。
牵头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
31.实施中心城区城建十大工程,抓好新建、续建道路和园林绿化建设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32.分步实施白河城区段提升改造工程;强力推进内河综合治理,完成温凉河全线综合开发治理,启动实施汉城河、三里河、十二里河全线综合开发治理。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环保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33.以内河周边区域为重点,实施12个城中村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和相关区政府(管委会)。
34.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深入开展绿满家园、清洁家园、务实城管“三大行动”。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5.全力创建国家卫生城市。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水利局、环保局、公安局、城管局、政府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文明办和各区政府(管委会)。
36.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升公交车运营管理水平。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7.加快县域城镇体系发展,培育优势小城镇。把小城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有效补充,大力发展沿线、沿边城镇带,重点培育50个中心镇。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8.建设美丽乡村。科学编制实施新农村规划,扎实推进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新农村建设。
牵头单位:市农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环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水利局、城乡规划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9.新建、改建农村公路50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6000延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0.提升城镇化质量。坚持产业为基、就业为本,住房保障、教育牵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转为城镇居民。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推行居住证制度,使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六、加强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培育战略竞争新优势
41.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建设。抓好二环路、南邓一级路、中心城区至鸭河和官庄两条快速通道等23个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42.早日实现内邓高速通车,加快三淅高速南阳段建设,争取栾(川)西(峡)高速早日开工。推进秦巴山区交通扶贫项目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政府。
43.加快宁西铁路复线工程建设,力争年底前郑万高铁开工建设,积极推进蒙西至华中铁路煤运通道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44.争取姜营机场开通更多航线航班。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南航南阳基地
45.加强能源项目建设。开工建设天池抽水蓄能电站、西气东输三线天然气管道工程等项目,扎实做好鸭河口电厂三期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鸭管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46.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鸭河口、宋岗两座大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7个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任务,完成15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27条中小河流治理验收任务,做好内乡北湾水库、唐白河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47.强化创新驱动。加快编制实施《南阳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强化企业主体地位,加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力度,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完善扩充研发平台和创新载体,推动产学研融合发展。加快建设清华大学泥沙科学与水利水电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京宛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加快车用生物燃料等4个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步伐。争创省级重质碳酸钙和精细化工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积极推动防爆等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争创国家级,支持防爆集团建设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质监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48.新建省级以上创新平台8个、级创新平台60个。启动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20个以上。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9.新创省级质检中心1家,力争特种车辆质检中心晋升为国家级。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
50.加快信息化进程。抓紧实施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突出电子政务、便民社会管理和民生服务三个重点领域,建成一批关系全局的信息化项目。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实施数字企业3年提速工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城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公安局、农业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1.强化人力资源支撑。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探索设立人才专项编制。切实做好主要经济部门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选配工作。引导大中专院校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设置相关专业,培养高技能专业人才。优化干事创业环境,吸引高端人才集聚。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教育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2.继续实施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完成各类培训18.5万人次。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53.着力构筑“三区三带”生态格局。实施“绿带工程”,高标准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干渠生态廊道建设、白河生态防护林带规划建设等造林绿化工程,完成营造林135万亩。加快森林、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启动白河国家湿地公园和紫山植物园建设。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办、水利局、环保局、城管局、农业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4.实施碧水工程。加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抓好新一轮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城管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55.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继续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监察局、畜牧局、环保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56.对白河、唐河、老灌河、淇河等重点河流,实行一河一策、综合治理。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林业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57.实施蓝天工程。严格控制工业大气污染、城市大气污染、机动车尾气污染,突出抓好蒲山镇水泥群等重点区域污染防治,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加强PM2.5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定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大气环境应急预案。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8.实施乡村清洁工程。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垃圾、污水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长效机制。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定期调查和例行监测制度。开展省级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委、畜牧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59.抓好节能减排。落实《加快南阳市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减排工程,推进重点企业治污工程建设,切实强化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加大对重点行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的淘汰力度,推广一批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0.建立生态文明长效机制。深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预算管理,完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抓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八、强力推进改革开放,着力增动力、添后劲
61.有序推进各项改革。认真落实全市2014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相关任务,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新进展。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2.加大国企改革力度。基本完成国企改制任务,解决好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支持市管企业股权多元和整体上市。完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确定、严格规范管理人员薪酬、职务待遇和消费标准。深化投融资平台改革,探索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4.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工作,争取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探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权交易。加快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监局、林业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5.积极推进社会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6.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体育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7.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推进水、电、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政策措施。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8.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牵头单位:市编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69.深入实施开放带动主战略。注重产业链招商和集群招商,建立招商引资重点目标企业清单,实行“一企一策”,建立专门招商班子,促进项目签约。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0.组织参加好国家和省举办的重大招商活动,办好第十一届玉雕节暨玉文化博览会和医圣仲景南阳论坛,组织好四月份在南阳举办的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发展论坛活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节会办、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71.实施与央企合作项目37个,完成投资120亿元以上。加强招商引资项目评估,提高招商质量。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72.建立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全面实行招商项目代办制度,加快建立和完善招商引资信息处理和受理服务中心、投诉权益保护中心。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中心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3.深入推进京宛对口协作。加强与北京市的沟通对接,建立稳定的长效合作机制。积极推进京宛两地区县间和部门领域间的深度合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南水北调办、商务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74.全面加快中关村南阳科技产业园建设,上半年全面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开工建设5条道路、安置小区、专家公寓等基础配套设施,强力推进水信物联水科技产业园综合开发等10个重大产业项目,全年入驻企业15家以上。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和高新区管委会。
75.促进对外经济贸易转型升级。加快申报设立南阳卧龙综合保税区。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南阳海关和卧龙区政府。
76.抓好石油钻采设备、光电产品、汽车零部件等重点产品出口,促进食用菌、花卉等农产品出口。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南阳海关、南阳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农业局、林业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77.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全面落实促进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具体办法。扎实抓好民营经济“十百千”成长工程。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8.持续实施人才回归工程和全民创业工程。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编办、商务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79.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出新的活力。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九、全力抓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相关工作,服务保障大局
80.全力服务保障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双创双评”活动,营造一流环境,确保中线工程如期通水。全面加快配套工程建设。全力做好宣传推介、环境综合整治等迎通水活动的各项工作。
牵头单位:市南水北调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监察局、公安局、文明办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81.加强库区地震监测,并网运行18个台站,争取丹江口库区地震监测台网纳入国家区域地震监测体系。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82.扎实做好水质保护工作。全面实施《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十二五”规划》,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南阳)环境保护中心、汇水区县乡环境监测能力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深入开展库区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库区及干渠沿线水质安全。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住房城乡建设委、林业局、南水北调办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83.确保移民区稳定发展。继续开展移民增收致富竞赛活动和文明移民村(社区)、文明移民户创建活动,健全移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信访突出问题集中会诊制度,确保移民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牵头单位:市移民局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农办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突出抓好民生工程,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84.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在事业单位逐步推行绩效工资,健全医务人员等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和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编办、卫生局、农业局、农办、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5.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以上,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万人以上,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鼓励引导自主创业,力争全年扶持创业1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农办、农业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6.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力争各类社保参保人员达到941万人次,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组织好农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新农合住院补助封顶线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7.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优抚对象的补助水平。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88.开展住房公积金定期提取和按月对冲贷款业务。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89.全年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4万套,力争建成9000套。争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万户。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房管中心、城乡规划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0.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建立法律援助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刑事法律援助全覆盖,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1.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兜住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底线。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快市养老服务中心和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残联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2.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扶贫开发“五村创建”和“同心帮万户脱贫”两大工程,抓好产业扶贫、搬迁扶贫、转移就业三个重点,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人口1万人以上,稳定解决11.5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问题。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3.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质量。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中心城区新建、改扩建15所左右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城乡规划局、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4.加快推进一高中新校区建设。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95.出台实施《市属教育资源整合及利用方案》,南阳高级技工学校和南阳工业学校落地职教园区并开工建设。支持高等教育发展,加快南阳农业职业学院建设步伐,全力推进张仲景医学院筹建工作,支持南阳幼师升专。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局、卫生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96.提升人民健康水平。加强基层医疗设施建设,抓好县级综合医院、卫生监督所、120急救中心等项目建设。尽快启动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级医院建设。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97.提高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防治能力。在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健全分级诊疗体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让群众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服务。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
98.加快发展中医药事业。
牵头单位:市中医药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文广新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城乡规划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99.着力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0.完善落实生育政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1‰以内。
牵头单位:市人口计生委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1.深化全民健身示范市建设,不断提高竞技体育水平。
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2.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共享和免费开放。开工建设“三馆一院”。繁荣文学艺术创作。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持续开展“扫黄打非”。重视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
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3.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化主体共同治理。深化“4 2”工作法,健全村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4.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公共安全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争取南阳市防灾减灾应急指挥中心主体完工。
牵头单位:市地震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政府应急办、人防办,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5.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市安监局
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6.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监管制度和原产地可追溯制度、质量标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安办、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7.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就近化解社会矛盾。推动阳光、和谐拆迁,做好涉迁群众安置工作。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
牵头单位:市综治办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8.加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增强全民国防观念,支持驻宛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巩固提升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防办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09.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10.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探索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打造阳光政府。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监察局、审计局、司法局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1.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法律和工作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2.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推进政企、政资、政事、政社分开,减少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中心、监察局、政府法制办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3.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全面完成政府机构改革任务。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清减行政审批事项,对保留的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全面推行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审批“一章通”、“一单清”、“一费结”的联审联批新机制,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
牵头单位:市编办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4.全面提升政府效能。健全决策、执行、监督机制。提高执行能力,优化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实施“路线图”管理,强化行政问责,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奖惩、有必要的事后评估,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强政府绩效管理,全面落实《南阳科学高效发展绩效评价办法》。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5.强力推行电子政务,开展“一站式”服务,全面提升政府办事效率,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路、少受累。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6.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扎实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深入推进“一改双优”活动,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117.强力治庸、治懒、治散,坚决查处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建设廉洁政府,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坚决查处腐败案件。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一般性支出,积极推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主题词: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工作 责任分解 通知
N001-2014-000129 | 文 号宛政办〔2014〕26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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