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引客入宛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奖励办法(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南阳市引客入宛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奖励办法(暂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为契机,组织“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唱响“南水北调,南阳担当”主旋律,进一步提升南阳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扩大南阳旅游市场占有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活动并在全市依法注册登记的旅行社、景区点、星级饭店。引入的游客是指京津冀地区的参团游客。
二、奖励项目
(一)接待来宛旅游奖;
(二)组织旅游包机奖;
(三)组织旅游专列奖。
三、奖励条件
1、参加引客入宛“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的旅游企业组织旅游包机、旅游专列;
2、旅游团须在南阳市辖区内驻留两天一晚以上。
四、奖励标准
符合奖励条件的旅游企业,按照下列标准予以奖励:
(一)接待来宛旅游奖励标准
凡我市旅行社(地接社)在“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期间,引客入宛人数累计在1000人以上的奖励3元/人;3000人以上的奖励5元/人;5000人以上的奖励8元/人;1万人以上的奖励10元/人。
(二)组织旅游包机奖励标准
参与“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的外地旅行社,组织旅游包机来宛旅游每架次90人以上、停留两天一晚以上的,奖励1万元;停留三天二晚以上的,奖励1.5万元;停留四天三晚以上的,奖励2万元。
(三)组织旅游专列奖励标准
参与“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的外地旅行社,组织旅游专列来宛旅游100人、200人、300人、400人以上,停留两天一晚的,分别奖励2000元、5000元、1万元、2万元;停留三天两晚以上的,分别奖励3000元、1万元、2万元、3.5万元;停留四天三晚以上的,分别奖励5000元、1.5万元、3万元、5万元。
(四)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奖励标准
参与“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的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在活动期间,接待来宛游客年度累计位列前三名的,设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
五、有关事项
(一)对参与活动的京津冀地区的旅游团队,地接社必须提前3天向市旅游局提出书面确认申请,同时领取、填报《南阳市组织(接待)旅游团队确认申请表》,提供具体行程、航班号、车次;市旅游局当日在机场、火车站约定地点进行核实。没有确认的,不予奖励。
(二)各地接社要认真填报《南阳市引客入宛统计卡》,在游客离宛时,将该表并组团社来宛传真确认件、地接社导游计划书、游客名单、地接社给组团社的费用结算清单等复印件报市旅游局。
(三)参与“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的旅游团队必须是由本次活动客源地的参团游客组成。旅游包机必须在南阳机场落地,旅游专列必须停靠南阳火车站。
(四)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接待的外地团队及人数由地接社提供相关手续,市旅游局检查核准。
(五)外地组团社组织旅游包机、专列奖励,由地接社提供相关资料,并领取奖励转交给组团社。
六、奖励兑现
市旅游局对旅游专列、旅游包机实行一团一奖励,奖励在旅游团队离宛时到位。对参与“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的旅行社(地接社)的接待入境游客奖和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接待累计前三名的服务接待奖,在活动结束后予以表彰奖励。
七、资金来源
“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外地旅行社组团奖励和本地景区点、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的接待奖资金,从市财政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支出。
八、优惠措施
为配合“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欢迎京津冀地区游客来宛旅游,增强南阳旅游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我市相关旅游企业根据自身情况,最大限度提供优惠措施。
九、监督检查
成立引客入宛“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的旅行社、景区点、宾馆饭店,取消活动奖励资格,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十、本办法执行时间为2014年6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附件:1.引客入宛“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领导小组
2.景区点、宾馆饭店、精品线路优惠价格
3.“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旅游团队确认审批表
4.“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统计卡
附件1
南阳市引客入宛万名北京市民游南阳活动 领 导 小 组
组 长:和学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杨明显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党长双 市旅游局局长
成 员:宋黎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法玉伟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赫玉建 市文物局局长
崔春晖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王志昂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杨海韬 西峡县副县级干部
王宜显 内乡县副县长
辛泽涛 淅川县副县长
宋 生 南召县副县级干部
曹兴奎 桐柏县副县级干部
周 洁 镇平县副县级干部
梁玉振 社旗县副县长
夏天俊 方城县正县级干部
张国卿 南航南阳基地副总经理
张广州 南阳车务段副段长
主题词:旅游 奖励办法 暂行 通知
N001-2014-000205 | 文 号宛政办〔2014〕46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0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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