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实施“五个一百”行动计划,抓好百项科技创新项目,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和带动作用,特制定《南阳市百项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
南阳市百项科技创新项目实施方案(试行)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五个一百”行动计划中确定的百项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和转化,切实加强对项目投入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南阳市实施百项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中明确的计划进度推进实施,确保达到预期技术经济指标,为提升全市科技创新水平,加快主导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推进措施
(一)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对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要求,按比例落实财政科技经费。市本级财政科技经费投入要按照科技经费管理的要求和使用程序,对百项科技创新项目进行资金支持和引导。各县(区)要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投入力度,配备必要的支持资金。
(二)加强项目监控
通过科技项目立项和资金支持的方式,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实施周期,对项目的研发投入、实施进度和要求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等全过程跟踪并进行专项考核。对百项科技创新项目实行动态管理,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每年对结项项目组织验收,对落后项目实施淘汰并遴选新的项目加入。
(三)加强督查考评
强化百项科技创新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开展两次专项检查,按照全市统一的绩效考评办法进行考评。专项检查采取各县(区)、各项目单位自查,项目推进工作办公室抽查,适时开展实地督办、跟踪督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对百项科技创新项目的绩效评价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县(区)的绩效考评。
(四)建立奖励激励机制
对项目实施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对成绩突出的研发团队、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授予市级创新型团队、创新型企业和优秀创新型企业家,并推荐申报省级相关荣誉称号。对入选百项科技创新项目的企业,按照省创新平台建设要求,优先支持申报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对纳入百项科技创新项目的研发项目,按照国家、省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要求,优先支持申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863计划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等重大科技项目。被新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由同级财政一次性以奖代补100万元;被新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以奖代补50万元。
(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和学民副市长任组长、杨明显副秘书长、周建国局长任副组长的南阳市实施百项科技创新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周建国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百项科技创新项目实施的推进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市、县(区)联动,共同做好全市百项科技创新项目的推进实施工作。
附件:南阳市实施百项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
主题词:科技创新 项目实施 方案 通知
N001-2014-000299 | 文 号宛政办〔2014〕64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1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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