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重抓重推百项重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五个一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宛政〔2014〕47号),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充分发挥重大项目的引领支撑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南阳市重抓重推百项重大项目实施方案》。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4日


南阳市重抓重推百项重大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全市“五个一百”行动计划和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建设,突出重大项目支撑,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完善机制,狠抓落实,以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112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517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324亿元。其中,计划竣工项目28个、续建项目26个、新开工项目36个、前期项目22个。


(一)工业转型升级项目34个,总投资320.28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80亿元。


(二)现代农业项目10个,总投资43.73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26.46亿元。


(三)现代服务业项目16个,总投资393.2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37.55亿元。


(四)城建项目4个,总投资233.5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107.27亿元。


(五)交通项目16个,总投资222.96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41.3亿元。


(六)能源项目7个,总投资209.76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9.5亿元。


(七)民生和社会事业类项目11个,总投资69.9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8.1亿元。


(八)环保生态建设项目14个,总投资23.2亿元,2014年计划投资13.5亿元。


三、推进措施


对全市重抓重推的重大项目,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重点项目“四制三挂钩”推进机制意见》(宛办〔2014〕3号)的要求,突出责任、任务、进度、督查四个关键环节,狠抓落实,强力推进。


(一)强化责任落实。对中心城区重大项目和县(区)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实行市领导联系分包制,统筹协调推进。责任县(区)和市直部门对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负总责,逐一制定专题推进方案,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建立重大项目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详见附件),明确季度节点任务,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按时间节点高效推进。对重大前期项目,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措施,加快推进。


(二)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对计划新开工项目,全部纳入市县两级联审联批范围,采用同步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反馈的模式,积极推行“并联”审批,围绕项目开工目标倒排工期,确保在10月底前完成各项审批手续。严格落实国家、省简政放权的一系列要求,减少、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审查内容,尽快完成审批,争取早日开工。二是抓住国家、省当前扩大有效投资的机遇,对已列入国家、省规划的交通、能源、信息、水利、教育、医疗、养老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投资项目,抓紧与国家、省有关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国家、省资金和政策支持。三是对在建项目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周协调、月督查制度,对项目外部环境专项治理、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等开展督导协调,推动项目完成更多投资。对计划竣工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照进度台帐明确的节点、时间进度要求,压茬推进,确保如期建成投用。


(三)完善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定期听取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对重大项目采取专题协调、现场办公等形式,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4〕92号),将重大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用地审批等全部纳入联审联批范围,提高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建立重大项目直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重大项目直接督导推动。实行重大项目退出制。对由于自身原因长期不能开工、没有达到投资强度的项目,经市政府大型项目领导小组同意,取消其重大项目资格,收回已配置的要素资源。


(四)加强要素保障。土地方面,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掌握重大项目报地、批地、用地情况,坚持有限指标保重点,优先保证重大项目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重点用于重大项目建设。对占地较多的重大项目,采取先保障开工需要、分步骤供地的方式供地。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补充耕地协调机制,确保重大项目及时取得补充耕地指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解决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置土地、违规用地等问题,提高集约节约用地水平,集中资源保重点。有关部门对重大项目涉及的规划调整、用地报批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等事项优先办理。资金方面,国家、省政策性资金和各部门专项资金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整合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对重大项目给予重点支持。切实增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实力,积极为重大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建立银—政—企合作长效机制,开展经常性融资对接活动。引导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针对重点项目开展信贷 债券、信贷 信托、银团贷款、集合债券、保险增信、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等多种组合式融资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支持重大项目以发债、上市等方式直接融资。对重大项目涉及的相关收费,享受市政府出台的中心城区一体化招商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出台的项目收费等相关优惠政策。环境容量方面,坚持实行环境总量指标“预算制度”,减排腾出的环境总量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切实加大重大项目环境容量的统筹协调。


(五)创优外部环境。加强项目征地拆迁力度,合理制定征迁计划,落实征迁资金和安置房源,切实做到法定程序到位、补偿政策到位、舆论宣传到位,确保征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建设环境整治活动,积极完善和保障水、电、气、路等配套设施。实行重大项目检查登记制,凡到重大项目单位(现场)进行检查、收费、罚款的,必须事先经市“一改双优”办备案登记。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加大对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查处力度,进一步清理和规范重大项目建设涉及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制止各种名目的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肃查处阻碍施工和强行参股、包揽工程、供应材料等违法行为。


(六)加强督导考评。细化重大项目推进责任,将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纳入县(区)、市直有关单位年度绩效考评,与“政治、经济、荣誉”挂钩。市政府督查室、市“一改双优”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大项目办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专题协调会、现场办公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督办、一月一排序、一月一通报”,每季度对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在《南阳日报》上进行公布。定期、不定期向市领导报送《重大项目专报》,向相关责任单位下达《重大项目督办函》。建立重大项目实施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每月28日前将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大项目办(电子邮箱:63139393@163.com)。年底,对在重大项目建设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单位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

 

附件:全市重抓重推112个重大项目投资路线图

 

附件:全市重抓重推112个重大项目投资路线图.xls

主题词:重抓重推 重大项目 实施方案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4-000309 宛政办〔2014〕6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31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