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现提请任命曹鹏程同志为南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任期一年)。
附件:提请任免干部情况表
市长:程志明
2014年10月9日
主题词:南阳市 人民政府 同志
N001-2014-000321 | 文 号宛政文〔2014〕74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11-26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