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24日
南阳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5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河流的功能有了极大的丰富和拓展,不仅发挥着防汛、排涝、保护环境等传统作用,还具有休闲旅游、优化环境、美化城市等重要功能。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是建设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的重要举措。
据统计,全市流经城市规划区的河流有62条,长度近450公里。近年来,我市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推动城市河流综合治理,先后组织实施了一批城市内河整治工程,城市水环境质量有了极大改善。但应该看到,全市城市河道被人为侵占,致使防洪排涝功能下降;河岸被硬化、渠化,致使自然生态链破坏;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垃圾乱倒,致使河水颜色发黑、垃圾漂浮、气味刺鼻发臭等现象还比较突出,城市内河整治任务还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实施城市河流清洁行动作为民心工程,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开展全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
(二)基本思路。以建设中原经济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为统领,以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为契机,按照《河南省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遵循“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梯次推进、打造精品”的原则,重点推进控源截污、河道治理两大治理工程,配套实施污水处理设施、调水引流、生态修复、景观建设四大建设工程,推动全市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的河流及沿岸环境质量和面貌持续改善。
(三)主要目标。争取经过3—5年努力,全市城市河流水环境质量明显好转,基本建立河道长效保洁机制,实现根治河道污染、改善人居环境、打造特色景观、提升城市品位的目标,形成城市河网“水通、水清、岸绿、安全”的生态新格局。
———2014年,做好城市河流水系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污染源排查、重点工程方案设计等基础性工作,启动以“截污、疏浚、护岸”为主要内容的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完成河道治理106公里。
———2015年,消除城市建成区内工业废水、污水口直排现象,完成河道治理165公里,全市城市河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
———2016年,完成河道治理108公里,基本完成河道治理、调水引水、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任务;启动生态修复、生态景观建设工程。
到2018年,全市城市河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河流生态基本恢复,水清水畅、岸洁岸绿、人水和谐的城市水系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城市河流水系控制性详细规划。2014年,完成市中心城区、各县城城市河流水系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分河流编制《工程景观与建筑概念性方案》、《河道截污工程专项规划》等工程规划,为城市河流的各项工程顺利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二)实施控源截污工程。加强城市河流污染源治理,是城市河流治理的基础。实施截污治污工程建设,是城市内河整治的核心任务,也是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率的有效途径。以整治污水口直排和工业废水不达标排放为重点,分年度、有重点地实施污染源整治、雨污分流管网改造、污水管网建设,逐步实现城市建成区内污水全部进入污水厂集中处理。
———工业污染源治理。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对城市规划区内工业企业的生产工艺、产污环节、治污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等环节的排查工作。废水排放量小、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实施污水接管工程;废水排放量较大、废水处理设施较完善的企业,要通过提升改造、加强监管等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对排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强化产业布局引导,制定并实施城市规划区内重污染企业搬迁方案。已列入搬迁计划的工业企业,要加快搬迁进度。同时,推动新建工业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集聚。力争到2015年,实现城市建成区内工业企业全部达标排放。
———养殖业污染源治理。对城市规划区内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环保“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执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严重的区域,要制定综合整治方案,采取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等措施进行治理。2015年6月,市中心城区、各县要完成对禁养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任务。
———污水口直排治理。城区河道两岸全线敷设截污管网,对沿线的居民住宅区、宾馆酒店、大型超市、密集商业网点、小型加工企业、小作坊等污水直排现象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有计划地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居民区等污水管网不配套的区域进行改造,力争到2015年底,消除城市规划区内污水直排现象。
———雨污分流改造。实施城市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新建或改扩建的市政道路,要同步建设雨、污水管网。近期无法完成雨污分流改造的区域,要在雨污混流排放口处建设封闭型临时截污设施,将混排污水全部收集并接入城市污水管网。市、县要优先安排雨污分流管网建设项目,结合城市建设、城中村改造、旧区开发等工程建设,统筹安排城市河流两岸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到2016年,全市新建、改扩建雨水管网520公里,基本完成现有城市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
(三)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全面做好城区河道两岸垃圾清理工作,解决因垃圾入河导致的水环境恶化问题。重点做好城市河流清淤疏浚,削减河道内源污染负荷,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加快河道水系疏通,适当加宽河道、加高加固河堤,提高河道行洪能力。
———河岸环境治理。对河道沿岸两侧垃圾、临建设施进行清理拆除,清除排污口、水闸、河埠等设施周边的废弃物、堆积物,彻底清除影响水质的各种污染物,并在河流沿岸增设垃圾收运系统。
———河道清淤疏浚。以城区黑臭河段为重点,对河道水面漂浮物、河道杂草进行清理;对河底污染泥、淤泥进行开挖清运,并对河床进行适当加固处理。认真履行河道执法职责,依法拆除影响河道行洪、截污治污、景观改造的违法违章设施。
———防洪排涝建设。适当加宽河道和加高加固河堤,建设防洪闸,调节河道行洪。要在低洼处设置排涝泵站,用以抽排暴雨积水。对河道护坡进行驳岸保护,保证岸坡不受冲刷。结合城市道路建设,按标准分期建设和改造桥梁等跨河构筑物,建设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防洪排涝体系,确保河道正常运行和两岸防洪安全。
———河道整形。对不规则河道、断面进行局部改造,裁弯取直,窄处加宽,在宽阔地段适当扩大水域面积,保证河道形成新的动态冲淤平衡。
(四)实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以产业集聚区、专业园区为重点,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6年,市中心城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县城达到80%。
———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2014年底,建成市白河南、卧龙、内乡、唐河、淅川5个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市张岗、新野、镇平、社旗、方城、西峡、南召、桐柏8个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到2016年底,全市12个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运行。
———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推进县城现有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力争到2016年,10个县城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2014-2016年,全市新建污水管网300公里左右。
(五)实施调水引流工程。加大城市河流生态补水能力建设,提高河道环境容量,建设完善河道拦蓄水设施,保证合理的河水流速。强化河流水环境监测,促进河流水质不断改善。建立以中水、雨水为动态水源的河道生态补水体系,加大中水回用设施及引换水泵站建设,合理调配雨水,提高雨水综合利用效率。适时启动市中心城区调水引流(兰营水库向三里河调水、大庄水库向梅溪河引水二期工程)。各县可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开展河流调水工程。
(六)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河道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河水净化工程,建设完善河道拦蓄水设施、中水回用设施及重点污染源监控,促进河道水质不断改善。
———河水净化工程。以恢复城市河流自然生态系统为目标,合理布局河岸生态化植物群落,根据河道特点及河道常年水位情况,选择合适的沉水植物、浮水植物、挺水植物、河坡植物、河滩植物和洪水位以上的河堤植物,促进河道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支持有条件的县开展人工湿地建设试点,形成河岸、植物、动物、微生物、土壤、堤岸之间互惠共存的河流生态系统,提高河流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
———水环境和重点污染源监控。加强对日废水排量300吨以上或化学需氧量排放30公斤以上的企业,以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分阶段在重点河流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严格控制超标河流所在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列入年度国家、省、市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以及新、改、扩建项目需建设自动监控基站的,必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按期完成并稳定运行。
(七)实施景观建设工程。在提升城市河流水质的基础上,以提升景观品质为目标,实施河流沿岸景观建设工程,形成岸绿水美、人水和谐、宜居宜业的滨水景观带。按水系、分片区制定植树绿化方案,重点提升主要河道沿岸的生态景观效果。一般河道主要对重点节点部位进行局部景观绿化,在河流两岸建设中小游园、亲水步道、景观小品、主题雕塑等园林景观,配套实施道路、绿地、桥梁、街区夜景照明工程。在尽可能保持河道形态自然化的前提下,结合城市片区开发和新城区建设,规划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到2016年底,力争中心城区建成2条以上河流生态景观廊道,县城各建成1条以上河流生态景观廊道。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内河水系综合开发工程指挥部负责市中心城区内河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作为城市河流清洁工程的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把城市河流清洁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工作网络。
(二)明确部门分工。市发展改革委要将河流清洁行动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河流清洁工程的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政策性资金支持。市规划局要加强对全市城市河流水系规划及方案设计的技术指导,并负责市中心城区内河水系控制性详细规划、工程景观与建筑概念性方案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市环保局对影响城区河流水质的工业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促其限期整改到位。市城管局要加强对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城市河流环境整治工作的督导,并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市中心城区内河综合开发工程及及市区排水工程建设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加强对全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督导,并负责市政府确定的市中心城区内河综合开发工程及市区雨污分流管网工程建设等工作。市水利局要加强对全市过境河流的管理,负责市中心城区河流清淤疏浚、防洪排涝、调水引流等建设项目规划及方案的技术指导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淘汰落后产能,减轻企业外排废水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市财政局要统筹整合有关专项资金,加大对河流清洁行动的支持力度。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负责溧河综合开发工程。宣传部门要积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各县区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其他部门也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河流清洁行动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依据国家、省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河道管理办法,完善河道管理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河道监督、执法、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管护,确保所有河道都有明确的管护单位和责任人。积极推行河道管养分离,完善社会资金参与河道治理、日常养护的政策措施,逐步实现河道设施作业专业化、市场化。
(四)强化考核评价。强化督促检查,将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纳入市绩效考评体系,做到任务、责任、进度、督导“四落实”。市政府每年对考核先进的县(区)、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有关政府或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
附件:南阳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主题词:城市河流 清洁行动 实施方案 通知
N001-2014-000331 | 文 号宛政办〔2014〕74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4-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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