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阳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我市是农业大市,是河南省最早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的地区。经过多年努力,目前,我市共建成国家和省级示范区11个,有效提高了我市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为适应农产品出口的新形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新要求、扩大农产品出口,市政府研究决定,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现就创建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提出的“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要求,坚持效益优先、注重农业生态和强化服务、重在示范的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标准为基础,以品牌为引领,以可追溯为保障,立足资源优势,突出地方特色,全面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创建活动,推动我市农产品出口在规模、质量、结构和市场开拓上实现新突破、新跨越。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底,建成省级以上示范区15个以上,实现一县一品一特色;在主要出口农产品中普遍推行国际标准,构建涵盖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消费各阶段的农产品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在农产品生产、出口、流通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企业超过120家;农产品年出口额达到10亿美元,年增长30%;出口农产品检验检疫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和行业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大力支持农产品企业开展欧盟GLOBALGAP、美国NOP等国际农产品标准认证,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ISO)、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等标准的认证评价。用先进的管理体系和科学的技术规程指导规范示范区农产品种养、生产加工、出口的全过程,提高示范区标准化管理水平。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至少选定1个优势农产品进行重点培育,至少建成1个省级以上示范区,并负责制定示范区建设推进计划,促进基地连片开发和标准化建设。

 

(二)建立农业化学投入品控制体系。加强对农业化学投入品的控制,严格实行农业化学投入品准入、专营、专供、专用综合管理,严格源头管理。各县(区)要建立专业队伍,根据出口目标市场的质量检测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农业化学品的销售渠道进行清理整顿,坚决打击和取缔违禁农业化学品销售;建立县(区)、乡镇、村直供的三级农业化学品专业配送体系,保障销售渠道无违禁农业化学品销售。农业、畜牧部门对使用环节要加强指导,规范用药。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指导出口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生产经营台账,严格记录生产环节投入品使用,形成农业化学投入品“供、销、用”全程链式管理机制。

 

(三)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立出口农产品编码制度,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以出口企业为主体,在产地环境、种植、养殖、农业化学投入品使用、病虫害防治与疫病控制、收获、储藏、运输、加工、包装、出口各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收集记录各环节、各关键点、各岗位信息,建立横向的追溯体系;实现纵横链接的源头可追溯、过程可监控、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的覆盖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可追溯体系。以经营企业为主体,在农业化学投入品的采购、储运、销售等环节建立可追溯体系。建立完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提高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四)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预警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出口农产品的检测和监管监控体系,整合检测技术力量,鼓励支持有条件的检测中心申请国家认证;用各种技术检测手段覆盖田间、基地、生产加工、出口的全过程,把好每一环节、每一关口。农业、林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疫情疫病防控计划和实施方案。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农产品实行监控检测,收集、汇总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并及时通报。各监管部门根据监控检测结果和质量安全状况,对农药、兽药残留等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预警通报,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国外技术壁垒。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

 

(五)建立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广泛开展示范区企业道德、法律教育和诚信管理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建立示范区出口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档案,定期收集产品质量信用信息,综合评价诚信信用等级;强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完善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南阳海关、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银监等部门的农产品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将信用评级结果应用于企业分类监管。实行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黑名单”和“红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逐步建立起示范区企业质量安全诚信体系。

 

(六)建立多元化的市场营销体系。示范区要注重统筹国内外市场,提高我市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以出口龙头企业为载体,引进现代先进种植加工管理技术,整合各种资源,加大自主研发能力,发展壮大一大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力强的出口龙头企业,增强农产品出口的示范带动效应。充分利用跨境电子商务可以规避技术贸易壁垒的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产销一体化经营。发挥示范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优势,鼓励和引导区内生产加工企业与超市适销产品对接,鼓励大型流通企业主动与示范区开展全面合作,在示范区建设种养基地,到示范区采购优质农产品,发挥销售网络、配送体系、信息反馈、经营管理等方面优势,把安全放心的农产品摆上群众餐桌。

 

(七)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把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农业发展战略规划,切实抓好对名特优农产品的挖掘和保护,加快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品牌农产品,把食用菌、猕猴桃、辛夷、山茱萸、月季、南阳黄牛、牧原生猪等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建立农产品品牌工作推进机制,实施品牌战略,鼓励龙头出口企业在国外注册商标,推动企业积极争创著名商标,打造一批地域农产品品牌。

 

(八)建设区域性现代农产品流通市场。加强农产品流通市场的统筹规划,整合、改造、提升一批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着力打造食用菌、蔬菜、猕猴桃等重点农产品集散中心、展销中心、价格形成中心。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建设区域性农产品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肉类、食用菌、果蔬等重要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大力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依法公布准入产品种类和条件。

 

(九)打造出口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加大对农产品检测平台的投入,在整合资源的基础上,依托检验检疫现有综合检测能力,建立出口农产品区域检验检测中心。有条件的县(区)要建立1个综合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依法开展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检测,强化区域内检测预警监控责任。加强各检测机构之间的交流,鼓励组建技术联盟,提升重点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实现信息共享、检测结果互认。

 

(十)构建区域性农产品主体功能区。依托区域农产品资源优势,科学确定主体功能区,重点建设一批食用菌、猕猴桃、调味品等产业加工区。推动人才、项目、资金、技术等要素向主体功能区集聚,融研发、生产、销售、检测功能于一体,形成一批相互配套、功能互补的农产品企业集群,辐射带动区域经济发展,打造全国领先的优质农产品高地。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南阳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督查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对本地区的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固定工作人员和工作场所,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建立监督责任制,并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和考核,全力推进本区域示范区建设。

 

(二)明确部门责任。建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部门合作推进机制,形成推动全市示范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农业、林业、畜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植物产品原料种植环节和动物产品原料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并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出口生产企业农产品原料基地的备案和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并通过实施监控计划及时发布出口农产品警示通报信息。质监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活动中的质量违法行为和标准化、计量工作的管理。工商部门负责监管农资市场及流通环节。农业部门负责对农产品生产区域的水体、大气、土壤等进行监测。环保部门负责农业环境污染防治监管。商务部门负责内外贸销售体系建设、流通领域可追溯体系建设,并加强与国际商会、协会的沟通与协调,为企业提供预警信息服务。

 

(三)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促进农产品出口的各项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对出口农产品品牌培育、产业集群化、信息服务平台构建、公共检测平台和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等方面的支持力度。质监、农业、畜牧等部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筹措资金,逐步形成以政府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大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示范区建设宣传活动。采取举办实用技术讲座、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生产技术规程、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要求等进行广泛宣传,引导涉农人员加强自律,提高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各职能部门要有步骤、有重点、分层次地开展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政策法规宣讲,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开展有关管理措施、技术规范的培训,重点抓好部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和农户培训,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基础,切实提高示范区建设水平。

 

(五)加强督查考核。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日常督查与季度考核和年底综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对各职能部门建设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工作开展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或一定资金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细则,确保我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附件:1.南阳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南阳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目标任务分解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1日

 

附件1

 

南阳市创建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市工作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志明(市长)
副组长:原永胜(常务副市长)
张生起(副市长)
摆向阳(副市长)
成 员:张树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乔长恩(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谢松民(市财政局局长)
刘 强(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朱 萍(市质监局局长)
王宛楠(市农业局局长)
汪天喜(市林业局局长)
王冠立(市畜牧局局长)
毕跃杰(市商务局局长)
卢捍卫(市工商局局长)
丁亚平(南阳海关关长)
宋 彬(市国税局局长)
宋宽军(市环保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刘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主题词:创建 出口农产品 质量安全 示范市 实施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087 宛政〔2014〕7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2-1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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