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心城区一体化招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中心城区一体化招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9日

 

南阳市中心城区一体化招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强化中心城区一体化招商,提升中心城区开放招商工作水平,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宛政〔2013〕39号)和《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完善中心城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成员、职责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宛办文〔2013〕18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宛城区、卧龙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六区”)和市直相关单位。

 

第三条 中心城区招商引资工作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联席办),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局,由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招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第四条 整合招商力量,建立专业专题专班招商队伍。根据中心城区一体化招商“六统”原则,由中心城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整合市、区力量,从中心城区“六区”各抽调1名处级干部和若干工作人员,组建6支专业招商小组,开展专题专班招商。各专业招商小组人员组成及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先进装备制造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招商小组。人员由高新区、市招商局组成,负责装备制造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领域招商工作。

 

 

2、光电电子信息产业招商小组。人员由卧龙区、市招商局组成,负责光学电子信息产业领域招商工作。

 

 

3、新材料产业招商小组。人员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招商局组成,负责新材料产业领域招商工作。

 

 

4、石油化工产业招商小组。人员由官庄工区、市招商局组成,负责石油化工产业领域招商工作。

 

 

5、生物能源产业招商小组。人员由宛城区、市招商局组成,负责生物能源产业领域招商工作。

 

 

6、现代服务业招商小组。人员由鸭河工区、市招商局组成,负责现代服务业领域招商工作。

 

以上各小组同时负责做好相应招商信息收集、产业研究、目标企业筛选锁定与跟踪对接等工作。

 

第五条 各专业招商小组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按照联席会议的统筹安排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招商局的具体指导。

 

第六条 联席会议实行“三会制”,即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和主任会议。

 

第七条 联席会议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由联席办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参加人员为联席办主任、副主任以及中心城区“六区”招商部门负责同志。

 

主任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是:收集、梳理中心城区招商引资项目;研究确定需要提交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以下简称专题会议)研究的项目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收集前期联席会议全体会议(以下简称全体会议)、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的进度及问题并报联席会议;其他需要主任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

 

第八条 专题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副总召集人主持召开,由主持人根据议题需要决定参加人员,原则上每10天召开1次,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

 

专题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是:研究确定主任会议提交的项目是否落地及相关部门的任务;听取前期确定项目进度及存在问题的汇报并明确下步推进要求;审议研究需要提交全体会议讨论解决的重要问题;其他需要专题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

 

专题会议由联席办牵头组织并作好会议记录。决定事项由联席办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办主任审核、报请会议主持人审签后,印发给相关单位执行。

 

第九条 全体会议由总召集人主持召开,全体成员出席;根据需要,可通知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根据总召集人意见和实际需要延期或提前召开。

 

全体会议研究的主要事项是:研究专题会议提交研究的问题并明确任务;听取前期研究确定的项目进度汇报并明确下步推进要求;其他需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

 

全体会议由联席办牵头组织并作好会议记录。决定事项由联席办形成会议纪要,经联席办主任审核、报请会议主持人审签后,印发给与会各单位执行。

 

第十条 全体会议、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任务实行限时办结制。严格按照“谁参会、谁负责”原则,相关单位参会人员在会议上的意见即代表所在单位意见,对会议决定事项,不得以会后汇报、研究为借口拖延扯皮。相关单位若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任务,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报联席办提交下次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重新研究处理。

 

第十一条 中心城区新投产的招商引资项目五年内的税收归区级财政所有,市级财政不再分成。

 

第十二条 鼓励招商共享。中心城区招商引资项目按产业集中布局,项目用地指标、用地规划、占补平衡、环评等资源配置指标由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

 

飞地项目投产后产生的税收中的地方留成部分,由项目引入地政府(管委会)和落地政府(管委会)按3:7的比例分成。

 

飞地项目由落地政府(管委会)兑现赋予投资人的优惠政策并负责建设。实际引进资金由落地政府(管委会)负责统计上报,年底考核招商引资成绩时,其数据计入项目引入地政府(管委会)招商引资目标。飞地项目获得的上级招商引资奖励也归项目引入地政府(管委会)所有。

 

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项目落地后,由落地方政府(管委会)向信息提供方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三条 市招商局负责中心城区外来投资项目各类落地建设手续全程代办的收集、交办工作。各区招商机构设立代办员,具体承办本区外来投资项目各类落地建设手续的全程代办工作。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明确1名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任本部门代办员,具体统一负责外来投资项目落地建设手续在本部门的办理工作。

 

联席会议确定的项目由市招商局征询项目业主意愿,在取得项目业主同意后,签发《项目代办通知书》,向项目落地区下达代办任务并建立台账。各区代办员接到市招商局下达的代办任务后,两个工作日内持《项目代办通知书》和联席会议纪要到各有关职能部门,交予部门代办员,由其协调本部门相关科室,按规定时限和标准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区代办员负责跟踪办理进度,并主动催办、按时报告。

 

实行行政审批要件一次告知制。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外来投资项目落地建设审批要件形成书面告知清单,一次性告知项目业主。

 

十四条 本办法与此前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南阳市中心城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南阳市中心城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南阳市中心城区招商引资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总 召 集人:程志明(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总召集人:原永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召   集   人:郑茂杰(副市长)
张明体(副市长)
摆向阳(副市长)
成   员:燕军庆(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豪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 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世家(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毕跃杰(市商务局局长)
徐天如(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乔长恩(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谢松民(市财政局局长)
王吉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建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海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肖
海有(市政府国资委主任)
陈华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建国(市科技局局长)
高贤信(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宋宽军(市环保局局长)
王志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肖 河(市住建委主任)
苏定堃(市文广新局局长)
宋 彬(市国税局局长)
周学宪(市地税局局长)
卢捍卫(市工商局局长)
党长双(市旅游局局长)
朱 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刘 鹏(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李 乔(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马建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居文(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娄永跃(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行长)
孙云飞(宛城区区长)
陈天富(卧龙区区长)
王书祥(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孟庆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孙 伟(官庄工区管委会主任)
程治敏(鸭河工区管委会主任)
赵玉云(市委督查室主任)
刘海峰(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主题词:中心城区一体化 招商 办法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091 宛政〔2014〕7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2-1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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