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南阳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南阳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31日

 

2015年南阳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54号)精神,结合南阳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查的对象、内容和标准时点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对象:一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下同);二是省政府确定的全省3%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全部人口。初步测算将涉及全市所有乡镇街道、1040个调查小区、26万人。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内容: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情况,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标准时点:2015年11月1日零时。

 

二、调查的方法和工作重点

 

2015年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将首次采用现代化的调查登记手段,即利用手持电子数据终端(以下简称PDA)按照现住地的原则在抽中的调查小区内逐户逐人进行调查登记。本次调查从准备到全部结束,约需要两年时间。

 

调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准备工作是指调查前的业务技术准备和物资准备:

 

 

1.抽样框编制和样本信息核查工作

 

科学合理地编制抽样框并对抽样框内各村级单位和调查小区的城乡属性、人口规模等信息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为确保城乡属性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要提前组织业务技术人员,按照城乡划分标准和城镇建设实际,对全市所有村级单位(特别是城乡、镇乡结合部的村级单位)的属性进行一次认真彻底的复核,切实做到属性界定科学准确,为真实反映全市城镇化建设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2.调查指导员、调查员的选调工作

 

此次调查使用PDA进行现场调查登记、拍照、数据上传。各级调查机构一定要充分认识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调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精心安排,认真组织,确保“两员”的选调数量和素质,并制定切实措施保证调查员队伍的稳定性。“两员”数量按照每个调查小区至少2名调查员、每个乡镇2至3名调查指导员的标准配备;城镇流动人口聚集区、水上、山区、边远地区等可酌情增加调查员。“两员”要经过严格业务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3.调查试点工作

 

试点是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准备阶段工作的重要一环。通过试点不仅可以培训业务骨干,锻炼调查队伍,还可以演练PDA的操作使用,为全面开展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积累经验。各县(区)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机构要选择人口相对集中、流动人口多、区域相对复杂的社区进行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过程中,要规范操作流程,逐步完善工作方法,认真总结经验,为最终形成科学高效、易于操作的符合本地实际的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奠定基础。

 

 

4.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本次PDA调查登记技术首次在人口及城镇化调查工作中运用。为保证培训质量,综合业务技术培训要采用“跨级叠加式培训”的方式进行,即市级调查工作机构负责培训县(区)、乡两级业务骨干;县(区)调查工作机构负责集中培训本辖区内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培训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实效的原则,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

 

 

5.清查摸底工作

 

清查摸底工作的目的是通过调查员对抽中调查小区的实地考察,熟悉掌握调查小区的范围及各种建筑物的用途、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而摸清被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家庭户、集体户的户数及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数等基本资料,最终编制形成本次调查的点名册———《户主姓名底册》。清查摸底工作完成后,要对摸底结果进行汇总,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上级调查工作机构。

 

具有人口管理职能的公安、计生等部门,要积极协助统计部门按照现住地原则,完成抽中调查小区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出生、死亡人口等基本资料的清查摸底工作。

 

 

6.PDA数量测算工作

 

市、县两级要根据本辖区的调查任务和调查员配备数量,按照“保证使用,留足备用”的原则,提前对本辖区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所需的PDA数量做好测算,同时做好购置PDA必需的资金预算工作和技术维护人员的选调与储备工作。

 

 

7.其他调查物资的准备工作

 

包括办公设备、调查辅助用表、宣传用品、数据处理设备、调查资料包装材料等。

 

(二)现场调查登记和数据处理阶段

 

确保抽中调查小区内的人口不重不漏是本次调查的中心任务,外来和外出人口、出生和死亡人口是重点和难点。

 

 

1.现场登记和复查议查

 

现场登记工作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调查工作的成败。各级调查机构的负责同志和主要业务人员要深入一线,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基层干部群众要积极协助调查员做好调查登记工作。

 

现场登记结束后,各级调查工作机构和调查指导员要组织调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对本调查小区的登记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要认真核对,并据实予以更正。复查议查的重点是城镇外来人口的户籍地和居住时间,农村外出人口的外出地和外出时间、出生和死亡人口。

 

 

2.事后质量抽查

 

事后质量抽查是在调查登记结束后抽取一定量的小区重新入户登记。此项工作既是整个调查工作的一部分,又是相对独立的一次调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作为计算登记误差和评价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登记质量的依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要实事求是,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与现场采集信息不一致的,必须如实反映,严禁修改原始调查数据。

 

 

3.数据处理工作

 

要做好数据处理所需的计算机、服务器的配备与维护检修工作。在数据处理过程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方案和操作规程,坚决避免人为二次差错的产生;要坚持质量标准,对不符合人口与城镇化发展规律的信息,一定要认真分析与核实,据实纠正;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人为干扰调查数据的现象。

 

(三)主要数据测算、发布及工作总结表彰阶段

 

1.主要数据的评估及测算工作

 

主要数据的评估与测算是指以调查数据为基础,结合抽样误差和调查登记误差,运用规定的方法对总人口、常住人口、城镇人口、城镇化率及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等指标进行的评估与测算。

 

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数据评估与测算方案,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充分体现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努力使全市总人口、城镇人口及城镇化率等主要数据符合全市人口及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2.数据的发布与工作总结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结束以后,市、县两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办公室,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布主要调查成果。要对本地抽样调查组织实施工作和业务技术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工作总结和业务技术总结,上报当地政府和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办公室。

 

对在本次抽样调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及工作人员、基层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应予以表彰。

 

三、组织领导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15年又适逢新型城镇化战略和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初期。我市是人口大市,城镇化建设处于加速阶段,全面做好2015年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尤为重要。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建设和谐南阳、大美南阳、幸福南阳出发,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市政府决定,建立2015年南阳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负责我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全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乡镇(街道)、抽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大中专院校也要明确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做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设备(PDA)经费、调查工作经费及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误餐经费的落实,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人口经济地理信息系统所需的电子地图。

 

(二)调查方案制定

 

各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在上级调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试点工作,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的调查工作方案和工作细则,特别要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在突出城镇化和生育监测两个重点的同时,兼顾做好中心城区、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等的调查。

 

(三)调查的宣传动员

 

开展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应结合基层实际和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性质,在抽中调查区内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争取城乡居民的广泛理解和最大支持,为调查工作营造宽松环境。

 

被抽中调查小区所在单位、村(居)委会、社区,要积极主动配合统计部门做好被抽中家庭和居民的思想工作,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调查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数据质量是整个工作的核心。各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对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数据质量负责,督促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办公室对各阶段工作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各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实施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控制和监督,重点从责任分工、业务技术和政策措施上进行质量控制,一旦发现的质量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调查经费

 

落实好调查经费是顺利进行调查工作的基本条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河南省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4〕154号)精神,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足额到位。各级人口与城镇化抽样调查机构对普查经费统一管理,专款专用,从严控制支出。

 

(六)调查纪律

 

各级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在当地政府(管委会)的领导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河南省统计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虚报、瞒报、漏报和拒报以及干扰、干预调查等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用于限定的调查目的,不得作为考核、奖惩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坚决杜绝人为干扰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的现象,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2015年南阳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2015年南阳市人口及城镇化抽样调查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 集 人:原永胜(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司马恒(市政府副秘书长)
时德清(市统计局局长)
殷玉宝(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马建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姚 辉(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鲁吉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龙云飞(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凡春(市民政局副局长)
丁济泽(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宋黎明(市财政局副局长)
付文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王福建(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张清松(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中华(市统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王中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人口及城镇化 抽样调查 工作方案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107 宛政办〔2014〕8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2-1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