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工信委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高新区经发局:

为表彰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创新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创新积极性,省厅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度科技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请各单位将推荐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于6月1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委信息化办(梅溪路4号422室)。 联系人:方剑 联系电话 / 传真: 63136657 电子邮箱: nygx001@126.com

关于填写《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书》的有关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1、由成果第一完成单位负责申报。 2、《学科(专业)分类代码及名称》指推荐项目应属哪一个专业,按下列设置填写: 210.国土资源与利用 21l.轻工 212.纺织 213.化工 214.无机非金属材料 215.金属材料 216.机械 217.动力与电气 218.民用核技术 219.电子与通讯、仪器仪表 220.计算机与自动控制 230.技术基础 234.中医中药 235.药物与生物工程 246.软科学 3、《编号》、《评审组代码》不填写。 4、《项目名称》必须与评价证明的名称一致,项目名称字数(含符号)不超过30个汉字。 5、《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按规定的条件和限额填写,每位完成人、每个完成单位各填一张表,每张《主要完成人》表要由本人签名;每张《主要完成单位》表要由完成单位盖章。主要完成人和主要完成单位的名单和顺序要和评价证明的排序保持一致。 二、装订《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科技成果奖推荐书》不需另加封面。

二〇一五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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