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做好部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延期工作的通知》( 豫 政金 〔 20 15 〕 47 号 ) 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社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审核公示上报市工信委,并经市工信委审核,认为河南省社旗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符合经营许可证延期条件,拟推荐上报,现予公示。 公示期 2015 年 6 月 10 日至 2015 年 6 月 15 日,请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书面或电子文档的形式(署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市工信委,以便及时核查处理。反馈 电话: 0377-63136767 ,电子信箱: nyrongzi@163.com.
2015 年 6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