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15年度畜禽养殖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2015年度畜禽养殖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7日

 


南阳市2015年度畜禽养殖减排计划
实 施 方 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畜禽养殖减排作为实现农业源污染减排目标的突破口和重要着力点,以保护和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农牧结合、科学布局、因地制宜、循环利用、控量减排”的要求,坚持源头控制减少产生,中间科学贮存综合利用,后续加强治理减少排放的技术路线,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农业源污染减排目标,促进畜牧业与农村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一)《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的通知》(环发〔2011〕148号)。

(二)《环保部、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2号)。

(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豫政〔2011〕74号)。

(四)《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1〕92号)。

(五)《河南省环保厅、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印发畜禽养殖污染源总量减排技术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环文〔2012〕99号)。

(六)《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排泄物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牧〔2012〕31号)。

(七)《河南省农业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厅转发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农科教〔2012〕26号)。

(八)《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宛政〔2012〕77号)。

(九)《南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

三、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和目标年:基准年为2014年,目标年为2015年。

控制因子:化学需氧量、氨氮。

四、2015年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及减排任务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41577吨以内,相对2014年削减2.94%;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3784吨以内,相对2014年削减6.38%。

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量:化学需氧量1260吨,氨氮258吨。

五、主要减排措施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园二十分场等3家规模化养猪场通过采取干清粪、雨污分流,建设治污设施且无污水排放口,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有机肥、沼渣、沼液及经处理后的污水等)完全农田利用,并且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等措施,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564吨、氨氮减排量143吨。

桐柏县埠江镇兴发养猪场等7家规模化养猪场通过采取干清粪、雨污分流,建设废弃物储存设施且无污水排放口,粪便、污水/尿液经现场认定完全农业利用,并且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等措施,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47吨、氨氮减排量11吨。

南阳市宛城区荣欣现代化养鸡场等9家规模化养鸡场通过采取干清粪、雨污分流,粪便全部生产有机肥且无废水排放等措施,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247吨、氨氮减排量24吨。

南阳市协合禽业有限公司等6家规模化蛋鸡养殖场、社旗县李店镇良种猪场等34家规模化养猪场、官庄镇惠民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3家规模化养牛场通过采取干清粪、粪便农业利用、污水进行处理达标排放,且出水全部利用等措施,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094吨、氨氮减排量162吨。

关闭位于禁养区的城郊乡豫龙养猪场等12家规模化养猪场、西峡县五里桥镇代新成养鸡场等5家规模化养鸡场、南召县7家养猪专业户和1家养牛专业户等,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77吨、氨氮减排量31吨。

六、减排目标可达性分析

(一)化学需氧量: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减排量预计为2129吨,排放量预计比2014年削减4.97%,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二)氨氮:2015年,全市氨氮减排量预计为371吨,排放量预计比2014年削减9.18%,总体上可以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七、保障措施

(一)明确任务,制定方案,落实措施,强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各县(区)要摸清底数,深挖潜力,认真筛选上报减排项目,制定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方案,落实措施,保证减排项目能够支撑减排任务的完成。

(二)加强减排项目督导检查,推进项目建设。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建设是关键。对列入减排计划的项目,要及时跟进,推进项目建设,定期通报畜禽养殖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并加强对已建成减排工程污染治理设施的现场检查力度,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三)强化污染减排责任。畜禽养殖污染减排涉及环保、农业、畜牧、财政等部门。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财政部门负责农业源减排项目资金的支持工作;农业部门负责有关畜禽养殖沼气工程项目的指导和推进工作;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业的各畜种统计工作、协助做好半年和全年畜禽养殖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加强畜禽养殖治污技术指导,引导和推进畜禽养殖治污工程建设,利用各类扶持资金重点向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倾斜;环保部门负责做好畜禽养殖减排工程建设有关环保服务、加大环保专项资金对畜禽养殖减排项目的支持、加强畜禽养殖场(小区)环保日常监管及畜禽养殖减排监督考核工作。

(四)严格污染减排责任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对没有完成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县(区)政府(管委会),严格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附件:1.南阳市2015年度各县(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划控制指标
2.南阳市2015年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项目目标任务及工作责任一览表

附件:1.南阳市2015年度各县(区)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计划控制指标.doc

附件:2.南阳市2015年畜禽养殖污染物减排项目目标任务及工作责任一览表.xls

主题词:畜禽养殖 减排计划 实施方案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246 宛政办〔2015〕47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6-1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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