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4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有关精神,按照宛政纪〔2015〕5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出的2014年度100项社科优秀成果(其中,特别荣誉奖2项、一等奖10项、二等奖52项、三等奖36项)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社科工作者要充分发挥社会科学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多出优秀成果,为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和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源泉、精神动力和人才支撑。

附件:南阳市2014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16日

 

附件:南阳市2014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doc

主题词:表彰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318 宛政〔2015〕33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8-1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