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南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程志明(市长)
常务副主任:原永胜(常务副市长)
副 主 任:张生起(副市长)
曹鹏程(副市长)
郑茂杰(副市长)
刘树华(副市长)
和学民(副市长)
朱海军(副市长)
张明体(副市长)
摆向阳(副市长)
成   员:蒋 璞(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长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徐天如(市监察局局长)
肖海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路书剑(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谢松民(市财政局局长)
王吉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许建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清范(市教育局局长)
汪天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王志凯(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寇智洪(市水利局局长)
王宛楠(市农业局局长)
刘化忠(市林业局调研员)
夏广军(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冠立(市畜牧局局长)
党长双(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局长)
朱吉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海瑜(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高贤信(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卢捍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赵显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谊卿(市公路局局长)
周光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王 军(市气象局局长)
苏定堃(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毕跃杰(市商务局局长)
靳铁栓(市南水北调办主任)
张居文(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孙启伟(南阳供电公司总经理)
赵德旺(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

 

市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环委会)主要职责:研究制订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要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任务;协调解决全局性、区域性的重大环境问题;监督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指挥全市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环境保护工作。市环委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全市环境保护工作问题。成员单位要定期市环委会汇报承担的环境保护任务完成情况。

市环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王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重要政策和重大措施的建议;督导落实市环委会安排的工作任务;组织检查各地、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市环委会日常工作;完成市环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6日

 

主题词:调整 环境保护委员会 组成人员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356 宛政文〔2015〕7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09-30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