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姜营街道办事处的批复

宛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调整白河街道行政区划界线增设街道办事处的请示》(宛区政文〔2015〕7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姜营街道办事处,由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托管。姜营街道办事处具体设置为:辖原白河街道办事处的杨官营、姜营、引丰庄、李八庙、盆窑、龙王庙6个行政村(居委会),辖区总面积17.54平方公里,总人口5.5万,辖区行政村界为白河街道与姜营街道的边界。驻地设在商务中心区。此复。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0

 

主题词:设立 姜营街道办事处 批复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392 宛政文〔2015〕8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1-0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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