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我国将于2016年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5〕5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农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和意义

农业普查是全面了解“三农”发展变化情况的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市情市力调查。组织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查清“三农”基本情况,掌握农村土地流转、农业生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规模化和产业化等新情况,反映农村发展新面貌和农民生活新变化,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农业普查的对象是我市范围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

普查的行业包括: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资料。

四、普查组织和实施

农业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为加强对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阳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重点,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创新手段,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和协调。市财政局、农业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县、乡级政府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做好本辖区农业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财政部门要保障普查经费。普查机构要充分发挥县(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作用,从乡、村干部中选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要根据农业普查的特点,做好调查员培训和组织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普查经费保障

按照国家要求,农业普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普查所需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的购置经费,要提前准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六、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监察机关和统计执法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73号)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普查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普查取得的农户和单位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和部门对普查对象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所获取的普查对象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严格的保密义务;要做好普查资料管理、开发和共享工作,发布普查数据必须经上一级普查机构核准。

(二)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我市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状况;要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建立普查数据联网直报系统,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三)加强宣传引导。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渠道,广泛深入宣传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南阳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2日


附 件

南阳市人民政府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原永胜(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生起(副市长)
副 组 长:司马恒(市政府副秘书长)
时德清(市统计局局长)
魏鹏程(市发展改革委副调研员)
王 勇(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玉生(市农业局副局长)
成   员:午安林(市委宣传部纪检员)
王兴华(市委农办副主任)
龙云飞(市教育局副局长)
曾凡春(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贞甫(市司法局副局长)
付文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文秀(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张 晌(市水利局副局长)
闫庆伟(市林业局副局长)
张封岭(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赵天玉(市工商局副局长)
张 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王 鹏(市畜牧局副局长)
赵玉安(市农机局调研员)
李显清(国家统计局南阳调查队副队长)
李吉山(市统计局经济社会调查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李吉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主题词:做好 农业 普查 工作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5-000421 宛政〔2015〕5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12-17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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