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推进机制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现就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推进机制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政务服务、便利企业群众”为目的,按照重大项目联审联批“一章通、一单清、一费结”的要求,以重大项目联审联批预审机制和“4426”运行机制为重点,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推进机制,为全市重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审批服务。

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范围

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实施的范围:一是中心城区内列入省、市重点建设目录的项目;二是中心城区内重大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三是市委、市政府确定需加快推进的其它基本建设或投资项目。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重大项目联审联批预审机制

(1)材料初审(时限为3个工作日)

项目主体单位向综合窗口(联审联批办公室)提出申请,报送申请材料。市政府大项目办公室负责重大项目的全程代办,市招商局负责重大或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项目主体单位(代办单位)提出申请,联审联批办公室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市级审批职能部门公示的申请材料要求,对申请材料格式、数量等进行预审。项目主体单位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齐补正的材料和内容。

(2)申报辅导(时限为5个工作日)

项目主体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的,由综合窗口(联审联批办公室)统一接收后向各牵头部门分发,再由牵头部门分发至各组成单位,进行申报辅导。各牵头部门及职能部门必须负起责任,材料辅导一次过关。各阶段申报辅导总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不含建设单位准备和修改资料时间)。(3)审定结论(时限为3个工作日)经申报辅导,达到受理审批条件的,启动联审联批程序。

(二)重大项目联审联批“4426”运行机制

我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实行“4426”运行机制,即4个阶段,4个牵头部门,26个工作日完成。

(1)立项(核准、备案)审批阶段。联审联批牵头部门为市发改委,组成单位为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文广新局。

(2)用地审批阶段。联审联批牵头部门为市国土局,组成单位为市规划局。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阶段。联审联批牵头部门为市规划局,组成单位为市园林局、市人防办、市地震局。

(4)施工许可审批阶段。联审联批牵头部门为市住建委,组成单位市公安消防支队、市气象局。

以上牵头部门、组成单位要加强配合,互联互通,7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中,施工许可审批阶段5个工作日内完成。简称7、7、7、5。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和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变动情况,对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监察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大项目办、市财政局、市招商局、市物价办和市直有关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大项目办、市监察局、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办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强化工作责任

明确联审联批办公室、牵头部门、成员单位三级管理层次,一级对一级负责,不打乱仗,矛盾不上交。联审联批办公室对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负责,搞好牵头管总,上下协调。负责修订完善联审联批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召集各牵头部门、成员单位,督导审批事项的落实。对联合会审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确保联审联批各个环节快捷、高效运行。牵头部门要协调各成员单位办理事项,实现要件、审批过程互联互通。对本阶段影响联审联批的问题及时与部门沟通,予以协调解决;对经过沟通难以解决的问题,通过联审联批办公室联合会审会议进行议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各单位任务和办理时限。成员单位要配合牵头单位的工作,抓好所分管的审批事项。各组成单位要相互配合、互联互通,确保联审联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工作机制

实行集中办公与分散办公相结合,在市便民服务中心设立联审联批服务区,平时轮流值班,一有项目立即集中办公,启动工作程序。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市政府大项目办、市招商局、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办作为办公室单位,各进驻一名分管领导和科级干部,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四个牵头部门,各进驻一名负责项目的领导和主办科长,其它联审联批各阶段组织单位(环保局、文广新局、园林局、人防办、地震局、公安消防支队、气象局)各派驻1名工作人员。进驻人员经市政府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经市重点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本着节约行政成本的原则,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抽调其他专职人员,以上入驻人员,既是窗口人员,也全部作为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兼职人员。

附件:1.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4426”总流程图及各审批阶段流程图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5日



附件1

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程志明  市长
副组长:原永胜  常务副市长
成 员:司马恒  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天如  市监察局局长
刘 超  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夏广军  市编办主任
乔长恩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文巍  市政府大项目办主任
肖海有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罗小果  市公安局纪委书记
褚庆义  市民政局局长
谢松民  市财政局局长
王吉波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 奇  市环保局局长
汪天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王志凯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玉献  市水利局局长
王宛楠  市农业局局长
毕跃杰  市商务局局长
苏定堃  市文广新局局长
王冠立  市畜牧局局长
宋海瑜  市规划局局长
许建超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胜海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朱吉稳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李恒德  市司法局局长
党长双  市旅游局局长
高贤信  市城管局局长
张居文  市质监局局长
宋 彬  市国税局局长
周学宪  市地税局局长
王 军  市气象局局长
王庆芳  市地震局局长
刘永国  市招商局局长
王炜逸  市物价办主任
李绍华  市人防办主任
户根营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刘世家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秦守国  市卫计委副主任
邹平洲  市林业局纪检组长
王福建  市工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全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负责修订、完善有关项目联审联批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召集联审联批会议,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跟踪、督导审批事项的落实情况。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刘超兼任办公室主任,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纪检组长葛建峰,市政府大项目办副主任白伟,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徐振涛,市招商局副局长赵楠、市财政局非税局局长周良,市物价办副主任丁心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1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4426”总流程图及各审批阶段流程图.jpg

附件2-2市重大项目联审联批“4426”总流程图及各审批阶段流程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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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完善 重大项 目联审联批 机制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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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01-2016-0000015 宛政〔2015〕65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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