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应急办函〔2015〕1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改进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5〕124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是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安全的大事。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把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为领导科学决策,妥善处置、有效化解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和不稳定因素提供可靠依据。
二、切实增强信息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加强对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新闻媒体中突发事件线索的监测,及时捕捉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苗头性、趋势性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准确掌握突发事件信息。获知突发事件线索后,要及时主动调查核实,对可能引发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情况、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事件以及敏感信息,要加强分析研判并及时报告,不必拘泥于分级标准的相关规定。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密切跟踪事态进度,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坚持首报、续报、终报制度。首报需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以及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四要素,并尽可能核清伤亡人员的身份、年龄等重要情况。同时,要报告在事发现场指挥处置的市、县(区)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凡在我市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各相关县(区)和部门要力争在10分钟内向市政府值班室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在1小时内向市政府值班室报告信息。
三、高标准反馈重要情况。 接到市政府值班室要求核实有关情况的通知后,相关地方和部门原则上要在15分钟内电话反馈;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接到市政府值班室要求报告中央、省和市领导同志关于突发事件指示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后,相关地方和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的时限及时上报。上报内容要紧扣重点、准确完整、回应领导同志关切。在事发现场指挥处置的县(区)和部门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全面掌握现场情况,及时接听市政府值班室电话(0377—63136238;63155966),准确如实报告相关情况。
四、着力提高信息报送质量。 一要注重信息员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对各县(区)和市直部门的信息员,市政府应急办每年将进行不少于3天培训;二要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强资源整合,实现优化配置,促进“共建共享”,夯实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基础;三要认真排查本单位信息报告工作中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环节,优化信息处理流程,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做到内容简明、客观、准确,切实提升信息报送质量。
五、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配足配强值班力量,强化值班人员素质,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报送网络。要加快应急平台建设和应用,加强与市政府应急平台的对接。要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图像信息采集和报送能力,配置移动应急平台和应急指挥车辆。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尽快派出人员携带设备到现场采集图像信息,并及时向市政府传送现场视频图像。
六、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工作责任。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市管企业和市政府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履行信息报告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改进本地、本部门信息报告工作的办法,切实提升信息报告工作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报告工作考评机制,采取每季度、年终评价等形式,对各县(区)、各部门的信息报告工作进行考评,对信息报告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因迟报、瞒报、漏报等造成重大损失、重大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
主题词:加强 突发事件 信息报告 工作通知
N001-2016-0000005 | 文 号宛政办〔2015〕99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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