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15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和下发2016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办法》《2016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


2015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办法


为调动全市上下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南阳市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决定开展2015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一、奖项名称及等级

奖项名称为南阳市发展研究奖,属政府奖。本届评选根据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对决策的参考作用、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设立三个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参评条件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体现时代精神,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研究成果应针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的实际问题,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可操作性强,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参评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原则上在2015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中产生,其他单位和个人在2015年度完成的调研报告、专题研究、工作建议、论文、著作等,有较高实用价值的,也可参评。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纯业务性总结;领导讲话稿;各种规划;纯理论性、学术性论文;已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四、评审机构

本奖由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评审。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五、评审办法

本奖评审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推荐,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评审领导小组终评,市政府统一授奖。

(一)评分标准

为保证评选公正、评定准确,本奖评审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以下五项指标:

1.发表报刊(10分)

(1)省部级及以上报刊:10分;

(2)地厅级报刊(含内部刊物):8分。

2.领导批示(12分)

(1)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批示:12分;

(2)市委书记、市长批示:10分;

(3)其他地厅级、副地厅级领导批示:8分。所有领导批示件必须是领导当时对申报成果形成后自行批示。

3.应用价值(65分)

(1)优秀(65分—56分):在理论和方法上有突破性创新,直接影响或已经进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对市委、市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和长远发展规划有重大贡献或很大参考价值。

(2)较好(55分—41分):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原始性创新,研究成果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或部分采纳;对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制定方针、政策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大的参考价值。

(3)一般(40分以下):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对各级领导机关制定方针、政策和长远发展规划有较大参考价值。

4.文字水平(10分)

(1)优秀:10分—9分;

(2)较好:8分—6分;

(3)一般:5分以下。

5.成果制作(3分)

(1)材料齐全:1分;

(2)格式规范:1分;

(3)装订精细:1分。

(二)评审程序

1.初评。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终评。由评审领导小组对获奖成果进行审定。

3.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发文表彰。

六、奖励办法及成果运用

(一)对获奖者发文表彰,并按照获奖等级颁发“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本奖其他待遇按照市政府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南阳市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在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考评中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四)对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撤销奖励,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填写《南阳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1,复印有效,电子版可从南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将申报评审表、研究成果以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领导批示复印件等)一式8份,一并装入档案袋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成果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每项署名不得超过5人(含课题负责人)。署名人员必须是确实参与申报成果研究的人员;有非申报成果单位人员参与的,必须出具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的证明。

(三)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

(四)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市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工作。所有申报成果须经主管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驻宛单位、大中专院校和中心城区企业可直接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4月1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南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南阳市中州路291号市政府2号楼3楼317室)

邮编:473000

电话:63183710


2016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了2016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

一、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专题

1.对南阳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思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对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交通枢纽的战略思考(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3.对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电商基地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4.对建设豫鄂陕省际区域性金融中心的调研(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二、产业发展专题

1.对推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对新形势下提升“三区”建设水平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对做大做强我市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的战略思考(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4.对我市中医药产业发展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5.在市级层面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方法举措(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6.关于有效消化房地产库存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三、城市建设管理专题

1.关于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充分体现海绵城市理念的思考和建议(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特色镇发展研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3.关于有效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思考和建议(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4.关于结合内河治理推进十二里河区域综合开发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5.对中心城区高架桥、过街天桥建设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6.关于合理规划建设中心城区停车场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7.关于错开上班、上学高峰缓解交通拥堵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8.关于优化提升中心城区公交车服务水平的调研(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9.关于推进中心城区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的调研(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四、改革开放创新专题

1.关于建设中原创新创业活力城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关于强化我市信息化支撑能力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

3.在股票发行注册制背景下推进企业上市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4.关于创新政府投融资模式的调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关于创新企业融资服务模式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金融办)

6.关于在深化区域合作中提升招商水平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7.关于发挥卧龙综保区综合带动作用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8.关于招引先进地区产业园区在我市开展共建、托管等连锁经营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五、生态文明建设专题

1.关于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农业局)3.关于建立中心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常态化机制的调研(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4.关于对全市重要河流水系进行生态修复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六、民生和社会事业专题

1.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关于在“十三五”期间基本解决中心城区大班额问题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职教园区建设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4.对我市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分析及分类脱贫建议(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5.对我市居家养老产业发展的调研(市民政局)

各责任单位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课题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加强沟通,精心组织,形成一批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高水平调研成果。没有承担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的县(区)政府,每年围绕当年中心工作报送调研成果3篇以上;没有承担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任务的市政府部门,每年围绕本部门重点难点问题报送调研成果1篇以上。6月30日前向市政府研究室报送调研课题进展情况。调研成果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二号楼317房间,电话:63183710),电子版发送至 szfbyjs@163.com 。市政府研究室将择优在《市长参阅》刊发并推荐参评市政府发展研究奖。

调研课题完成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具体考评办法见附件2)。

附件:1.南阳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
2.南阳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考评办法

附件2


南阳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服务决策、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南阳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二、考评内容及标准

调研工作考评分基础计分和创先争优加分两部分,年终考评的最终得分为基础计分和创先争优加分的综合得分。

(一)基础计分(100分)

1.机构建设情况(20分):有专门科室、专职人员从事调研和决策咨询工作;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同志作为调研和决策咨询工作联络人并报市政府研究室,如有变动及时与市政府研究室沟通。

2.承担调研任务完成情况(35分):各县(区)政府办公室每年围绕当年中心工作报送调研成果3篇以上;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每年按要求完成承担的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没有承担市政府重点调研课题任务的,每年围绕本部门重点难点问题报送调研成果1篇以上。按调研成果数量、质量和报送时间计分。

3.对调研工作的配合情况(25分):积极做好市政府办公室及上级、外地市来我市调研的服务配合工作;加强与市政府研究室沟通联系;主动对调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调研材料。

4.发展研究奖评选组织情况(20分):高度重视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认真组织好本县(区)、本部门成果申报工作,按要求及时集中报送。根据成果申报数量、质量、时间等组织情况计分。

(二)创先争优加分

1.调研成果、专项课题在市级、省级、国家级报纸刊物发表,分别加3分、6分、10分,在市级报刊发表累计最高加分不超过10分。

2.调研成果、专项课题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省级领导、国家级领导批示的,每篇分别加10分、20分、40分。

3.县(区)、部门申报的成果,获得南阳市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每个分别加5分、3分。

三、考评与激励

由市政府研究室具体负责调查研究考评工作,对县(区)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各部门办公室分别打分排序。每年评选出一批优秀调研单位、优秀调研人员和优秀调研报告并进行通报表扬;优秀调研成果将编发《市长参阅》,特别突出的调研成果将推荐参与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质量不高、不能按时完成调研任务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南阳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

主题词:市政府系统 重点调研课题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6-0000098 宛政办〔2016〕1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03-2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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