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3月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原永胜对今年全市金融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市政府要求,现将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进行责任分解(明确两个以上部门的,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各自分解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推进落实清单,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并逐月报送落实情况。市政府金融办要会同市委大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室等有关单位,围绕重点工作推进,实行“两单”管理(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强跟踪督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一、关于扩大信贷投放问题
1.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效率,大力推进重点项目联审联批,确保一季度完成全年任务的40%,10月前完成全年任务。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督促签约项目落地,逐月通报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行、南阳银监局、市工信委、市发展改革委
3.强化重点项目资金保障,加大信贷规模支持力度,提高项目报批效率。
责任单位:市人行、南阳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
1.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分类施策,梯次推进;对企业上市中涉及的土地房产过户等问题,开辟“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中心、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2.探索推进债券融资,深挖发债潜力,争取在养老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债和项目收益债、小微企业增信债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责任单位:市人行、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
3.加快产业发展扶持基金运行,完善新型城镇化、先进制造业和现代农业发展三支基金的管理办法和绩效考评办法,协调项目库建设和基金的衔接。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关于化解企业困难问题
1.加大主办银行推进力度,一企一策,化解企业风险。
责任单位:南阳银监局、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2.提升“资金池”周转能力,对市级资金池再增资1亿元;设立和壮大县级资金池,确保各县区资金池规模不低于5000万元、周转规模不低于3亿元。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加强担保体系建设,逐步增加政策性担保机构注资,确保年内资本金均达到亿元以上,其中市担保公司资本金要达到3亿元;引导商业性担保机构通过增资扩股等形式增强资本实力;强化对担保联盟的监管指导,完善融资担保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工信委、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四、关于加快保险业发展问题
尽快完成保监局挂牌工作,强化对保险行业监管指导;强化与保险公司总部对接,积极争取战略合作;推进保险业务创新;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和履约责任保险;搭建保银政企合作平台,争取财险、寿险总部资金在我市保障房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健康养老医疗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责任单位:南阳保监局、市金融办
五、推进金融改革发展
1.壮大金融主体,引进招商、兴业银行等3-5家金融机构入驻我市,加快推进天冠财务公司组建工作,引进或组建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南阳银监局、市人行、南阳保监局
2.深化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改革,确保年内完成卧龙联社挂牌开业,新野、内乡、社旗、宛城联社申请获准筹建;推动南阳村镇银行尽早在新三板挂牌。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南阳银监局、市人行、市财政局、市农信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3.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试点工作,力争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抵质押贷款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人行、南阳银监局、西峡县政府
4.积极开展普惠金融和金融扶贫工作,加快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金融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行、南阳银监局、市金融办
六、强化非法集资防范处置
强化属地责任和专班建设,坚持属地党政同责;对案件施行清单式管理,建立工作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责任主体;强化司法协同,建立公、检、法参与的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会商机制,专职协调案件的侦办、审判审理、资产处置等问题;加强宣传教育和风险排查,进村入户签订承诺书;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案件和重点人群,做好疏导化解,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责任单位:市处非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主题词:金融 任务责任 分解 通知
N001-2016-0000143 | 文 号宛政办〔2016〕18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6-04-21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