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及局属二级单位:
现将《南阳市科技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南阳市科技局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016 年 4 月 25 日
附 件:
南阳市科技局
2016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一、工作思路
2016 年,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五届市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 2016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及市纪委《 2016 年全市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的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以学习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强化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纪律教育。加强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提高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加大中央八项规定的执行力度和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每周一集体学习制度,加强纪律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规矩意识,形成思想上不想腐、行动上不越线的自觉性。
(二)严格执行和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完善廉政建设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身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检查,执纪问责,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从严治党、纪律严明的高压态势。
(四)坚持科技领域防止腐败的探索和实践,加强科技项目监督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科技工作双促进。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 、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章、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科室(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约谈提醒等常态化监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 、履行教育预防责任。每年至少召开 4 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开展 1 次党员干部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题教育纳入党员干部培训教育计划,加强制度建设和风险防控,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3 、履行支持保障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执纪办案,及时研究决策纪检监察机构提请的事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构移交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4 、履行示范带动责任。局领导以身作则,坚持“高线”,严守“低线”,努力在全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双报告和签字背书制度,年底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情况。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 、强化监督执纪。纪检组聚焦主业,组长不兼职或分管其他工作,确保纪检组将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坚持严抓严管,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的典型问题,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新问题,看住“关键少数”,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巩固治理成效。
2 、深化廉政教育。结合“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活动,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为重点,坚持党员干部每周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结合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分析,系统学、专题学、反复学,融会贯通,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纪律意识,提高遵纪守规的自觉性。
3 、开展专项治理。一是按照市纪委要求,针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领域和事项,开展党员干部交通违法情况、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情况、公款消费情况、党员干部涉赌涉毒情况、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等专项治理,确保相关领域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二是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坚持开展岗位纪律规范监督检查,实行不定时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三是以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为重点,开展制度执行力监督检查,对科室、单位纪律松弛、管理涣散、有章不循、有矩不遵的情况进行纠正和认真处理,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切实把制度和纪律挺在前面。
4 、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全省“主体责任深化年”的部署要求,结合严格职责标准构建责任体系强化履职尽责工作,严格落实《南阳市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行为问责办法(试行)》,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处置问题线索,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有错必纠、有案必查,把纪律挺在前面,形成从严治党、纪律严明的高压态势。
四、责任分工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中共南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工作分工,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局长张梅同志对市科技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静波同志对成果科、机关党委和老干部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党组成员、调研员闫光彬同志对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科技开发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党组成员、调研员张华国同志对科技农业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党组成员、调研员栗杰阳同志对局办公室、科技情报研究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副局长毕跃莲同志对科技发展计划科、科技信息中心和微机应用开发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崔云保同志对科技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科技培训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杜鑫同志对监察室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东良同志对机关党委、老干部科、市21世纪议程办公室、京宛创新服务平台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局长葛均西同志对社会发展科、知识产权局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
为了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效能建设、纠风治乱、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领导,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科技局重点工作,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各级负责同志要按照分工,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职责,一手抓本职业务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对工作不负责责任,不能完成任务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予以责任追究,按主次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主题词:印发 南阳市 科技局 2016 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目标 的通知
040-2016-0000004 | 文 号宛科[2016]18号 |
科学技术局 | 发布日期201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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