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4号),加快我市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和建设体育强市等目标,全面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坚持以改革为动力、以市场为导向,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扩大社会参与,增加市场供给,健全产业体系,培育消费市场,统筹推进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有效促进体育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体育强市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建设大美南阳、活力南阳、幸福南阳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门类齐全的体育产业体系和体育消费市场,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体育产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满活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产业基础更加坚实,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充足,体育产业在拉动消费、扩大就业、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明显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或超过470万,体育产业总规模力争达到200亿元,建成一批具有集聚效应和产业特色的重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项目,涌现一批具有竞争力、带动性强的骨干体育企业集团,将体育产业建成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塑造南阳城市品牌与形象的重要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体育领域改革创新,加快体育产业健康发展

1.优化产业政策环境。全面清理不利于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全面向社会开放。公开赛事活动举办目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承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和商业性体育比赛。建立健全赛事和大型活动安保、交通、供电、卫生、通信、宣传等方面的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打造政府支持社会力量承办赛事活动的配套服务体系和平台。推行体育领域政企分开、政社分开和管办分离,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拓宽职业体育发展渠道,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扶持、社会积极参与的符合现代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支持有条件的体育项目、教练员、运动员职业化发展。

2.创新场馆运营机制。积极探索体育场馆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创新,引入和运用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复合经营能力。鼓励场馆运营管理实体引入和输出品牌、管理和资本,实现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推行新建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促进赛事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提高场馆综合利用效率。鼓励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参与体育场馆和设施的建设与运营。

3.拓展产业发展模式。加强体育产业交流合作,鼓励建立区域体育产业联盟合作机制,通过联合举办会展、赛事活动等形式,共同推介区域内的体育产品,实现资源共享,推动区域体育产业联动发展。积极推动与国内外城市或地区间的体育产业、赛事活动等全方位合作与交流。培养发展多形式、多层次、市场化的体育组织和体育企业。加大力度引进一批有影响力的国内外体育组织、体育企业落户我市。

(二)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着力培育体育消费市场

1.完善体育设施建设。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布局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实现市、县(区)“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池)和全民健身综合馆)全覆盖,乡镇、街道文体中心全覆盖,乡镇、行政村和新建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盘活存量资源,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利用城市公园、郊野公园、户外广场、公共绿地等空间资源,建设体育健身活动场所。

2.推动场馆开放利用。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逐步建立完善地方政府部门对体育场馆公益性服务购买机制、标准和内容。加快推进企事业单位等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鼓励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课余时间向学生免费开放,并加强安全保障。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设施维护保养机制,实行安全与管理维护属地责任制,提高乡村体育健身工程设施使用率。鼓励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

3.鼓励全民日常健身。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实行工间、课间健身制度,倡导每天健身1小时。鼓励单位为职工群众健身创造条件,有条件的要定期开展体育比赛活动。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举办综合性运动会机制,市、县(区)每四年一届,有条件的乡、镇每三年一届;继续在市运会间歇年举办南阳市全民健身大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每年的全国“全民健身日”和河南省“全民健身月”,组织大规模的健身活动;在传统节日和法定假期举办各种民间传统体育展演活动。办好“三山同登”、“三湖绕骑”、“万人健身活动”、端午节龙舟赛等本土体育活动。加快发展农民体育、社区体育、职工体育、老年人体育、残疾人体育和民间传统体育。

4.健全体育组织网络。持续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以各级体育部门和体育总会、单项协会、行业协会为主体,以俱乐部和健身站(点)为依托,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为骨干,以民间体育组织和全民健身志愿者为补充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积极推进体育社团的改革创新,强化体育社团的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建设,引导体育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体育服务。

(三)提升竞技训练综合实力,助力体育产业升级发展

1.丰富体育赛事活动。加强与国内外体育组织间的合作,积极引进国际性、全国性、区域性精品赛事。利用天冠男排、赊店老酒男篮南阳主场优势,办好全国男子排球联赛和全国男子篮球联赛。努力创造条件引进精品足球赛事,使“三大球”的顶级赛事落户南阳。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申办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赛事。鼓励开展国际友好城市体育交流活动、南水北调沿线城市体育交流活动、周边城市体育邀请赛等。鼓励各县(区)、体育社会组织开展“一会一品牌”、“一县一特色”赛事活动。推动形成体育竞赛表演、品牌赛事和社会体育、民族传统体育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体育赛事活动格局。

2.推动竞技体育发展。巩固和加强我市赛艇、皮划艇、乒乓球、自行车、武术等传统优势项目发展,着力提高羽毛球、网球等潜力项目整体水平。制定“三大球”中长期发展规划,恢复和加强市体育运动学校“三大球”运动队,带动全市“三大球”运动的普及和发展。突出发展足球运动,制订全市足球场地设施建设规划,合理布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大力推广校园足球和社会足球。建立完善基层业余训练体系,进一步改善市体育运动学校、市少年儿童业余体校、市民族武术馆、县区业余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办学条件,改进教学训练方法。推行主教练负责制、教练员聘任制等用人机制,加快“学、训、科、医、管”一体化进程,逐步建立较为完善的选材、训练、营养、监控、恢复等科学训练管理体系。着力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提升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职业技能水平和社会竞争能力。

3.加强后备人才基地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省、市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做好国家少年赛艇队的组织训练工作,扩大南阳赛艇强市影响力。推动校园足球、篮球、武术、网球、赛艇、乒乓球等体育项目工作。到2025年,争取建成更多省级以上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训练基地,向国家队和省队输送一大批优秀运动员,实现奥运会、亚运会有南阳籍运动员,全国运动会拿名次,省运会各个项目夺金牌的目标。

(四)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体育产业持续发展

1.统筹产业布局。加强规划引导和分类指导,重点打造“一心三带多基地”体育产业发展格局。“一心”:充分发挥南阳中心城区体育资源要素集聚、体育项目齐全、体育市场活跃优势,打造城市体育产业核心区,重点发展体育服务业。“三带”:依托南阳丰富的山水、森林、民俗资源,沿白河建设水上运动和健身休闲服务带,培育发展龙舟、赛艇、皮划艇、健身跑、健步走、轮滑、环河自行车骑行等运动;沿伏牛山和桐柏山打造户外运动和民俗体育休闲旅游服务带,培育发展汽车自驾、公路自行车、山地自行车、摩托竞技、登山、攀岩、徒步穿越、露营、漂流、垂钓、滑雪、滑草、民俗体育旅游等特色项目。“多基地”:突出抓好市体育中心和李宁体育园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引导扶持各县区结合当地资源禀赋、产业优势,培育特色体育产业,创建国家或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和产业集聚区创建体育产业园区;积极打造各类运动的国家级训练基地;大力发展直升机、滑翔机、动力伞、低空跳伞、热气球、航空表演等多项空中运动,建设空中运动基地。到2025年,全市要建成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形成强有力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2.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提升体育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的比重,大力发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体育彩票、体育旅游、教育培训、中介传媒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扶持一批优秀体育服务品牌、龙头企业和赛事活动,打造一批优秀体育俱乐部、示范场馆和品牌赛事。积极培育引进体育用品制造业,支持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的体育产品开发机制,大力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体育用品制造业。鼓励体育用品业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加强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运用,努力提高传统体育用品的质量水平和科技含量,提升产品竞争力。

3.发展特色产业。鼓励支持各县区利用自然资源、文化资源、传统产业等优势,发展区域特色体育产业和产业集群。借助社旗县“全国武术之乡”金字招牌,深入挖掘、整理、继承和发展传统武术文化,扩大南阳心意拳影响力,打造“北有太极、中有少林、南有心意”的中原武术三足鼎立新格局。支持桐柏县全国越野摩托车训练基地建设,培育全国性摩托车、汽车赛事活动品牌。支持卧龙区发挥麒麟湖国家钓鱼赛场作用,形成垂钓产业链条,打造垂钓休闲产业区。支持南召县建设鸭河环库生态旅游区中国内陆鸭河环库自行车赛道,培育开发自行车公路赛、越野赛、环湖赛、骑游等系列体育赛事活动。支持镇平县打造“一点、两廊、三园、五区、多星”体育产业发展网络、新野县建设碧海银滩桃花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产业区、唐河县发展舞龙舞狮传统体育项目、宛城区打造农民篮球精品赛事、内乡县开发建设精品体育旅游品牌、淅川县创建南水北调沿线城市体育竞赛举办机制及西峡、方城、南召发展冰雪运动产业。鼓励发展“三模一电”(车模、空模、海模、无线电测向)、电子竞技等各类新兴体育产业项目。

(五)发挥体育多元功能作用,促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1.加强文体融合。鼓励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取开办专栏、举办讲座、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加强体育宣传力度,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树立科学健身理念,培育体育消费观念,养成体育消费习惯。积极推广体育文化,支持形式多样的体育题材文艺创作。培育和发展体育游戏、电子竞技、运动在线指导等体育新兴产业,重点培育一批体育与文化融合发展的重点项目和骨干企业。

2.加强体旅融合。整合全市体育、文化、旅游资源要素,围绕绿色体育、生态体育、康体休闲,在城市道路、绕城公路沿线、河流湖泊沿岸以及旅游道路两旁规划建设步道、自行车道、轮滑等绿色慢行系统;鼓励旅游企业和景区开发集竞赛表演、健身休闲、体育培训、民间民俗体育、体育旅游观光于一体的体育旅游精品路线和景区,建设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营地等设施,打造精品休闲体育旅游项目。完善体育旅游服务体系,构建体育旅游安全预警和救援体系。支持各县(区)开发独具特色的体育旅游精品项目,创建中国体育旅游精品景区、精品线路和精品赛事。

3.加强体教融合。努力构建以学校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载体,以体育教师、家长、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为指导人员,以健身活动、竞赛交流、技能培训和体质测试等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切实保障中小学体育课课时,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实施学生课外活动计划,开展“学生阳光体育活动”,鼓励青少年参加体育培训,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认真做好国家、省、市三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及青少年户外营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完善青少年体育竞赛机制,推进青少年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田径、赛艇等项目联赛发展,形成大中小学有机衔接的训练和联赛体系,打通人才持续成长的通道,建立健全人才储备体系。

4.加强康体融合。加强体育运动指导,推广“运动处方”,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促进健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大力发展运动康复医学,引导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立运动康复科。支持体育训练、医疗、保健等各类机构开展群众日常体质测定,提供健康咨询、运动康复等服务。健全市、县(区)两级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完善国民体质监测服务体系。发挥南阳仲景品牌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养生产业、中医药产业等大生命服务业融合发展。

5.丰富新型业态。丰富体育产业内容,鼓励科技、金融、地产、建筑、交通、制造、信息、食品药品等企事业单位开发体育领域相关产品和服务。大力发展体育创意、体育传媒、体育会展、体育广告等相关业态。研究推进体育产业领域“互联网 ”,鼓励体育产业利用互联网整合开发资源,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发展体育电子商务等新业态。依托互联网探索建立我市体育产业资源交易平台、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平台以及线上线下体育消费平台。

三、政策保障

(一)健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

适时设立市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有条件的县区设立体育产业引导资金,探索设立由社会资本筹资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进一步拓宽体育产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产品、服务等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发展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体育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发与体育相关的信贷、租赁、保险、信托等金融产品。推广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模式,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体育产业发展。社会资本参与建成或运营管理的公共体育场馆,按协定享受收益的比例分成。

(二)完善体育消费政策

各县(区)要持续加大支持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进一步提高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和服务供给,积极支持群众体育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加大创新型体育产业保险产品开发力度,提供专业化体育保险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适时开展社保卡支付健身费用的试点工作。在市内举办或承办的各类体育赛事和体育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有利于促进我市体育产业发展的体育产品和服务。

(三)加强规划与用地保障

各县(区)要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应列入市重点项目库,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执行,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凡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增加和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支持企业、单位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建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对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体育场馆,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并按照规划重新选址建设,先建后拆,不得小于原有规模。

(四)落实税费价格政策

加快培育创新型体育企业,将体育服务、用品制造等内容及其支撑技术纳入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落实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创意、设计和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依法享受免除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体育学校、体育传统学校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居民标准执行,其他体育服务企业及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鼓励各类企业和个人向公益性体育事业单位或组织捐赠财物,向贫困和农村地区捐赠体育服装、器材、装备等,并按照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五)支持体育企业自主创新

通过冠名、合作、赞助、广告、特许经营等形式,加强对体育组织、体育场馆、体育赛事和活动名称、标志、标识等无形资产的开发,提升体育无形资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强体育品牌建设,推动体育企业实施商标战略,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产品以及衍生品,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体育衍生品创意和设计开发,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充分利用现有科技资源,健全体育产业领域科研平台体系,加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符合条件的体育企业牵头承担各类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项目。完善体育技术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六)大力培养引进体育人才

积极探索“产学研教”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我市体育运动学校办学水平。鼓励在宛高校设立体育产业或体育经济专业,重点培养体育经营管理、康复医疗、科研、中介等专业人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培训机构和体育企业建立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的体育产业教学、科研和培训基地,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人才。广泛开展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体育老师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从业人员的培训、竞赛交流活动。加强体育产业人才培养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体育产业理论研究水平,建立市体育产业研究智库。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鼓励南阳籍现(退)役优秀运动员回宛从事体育产业工作。鼓励街道、社区吸纳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指导开展群众健身活动。

四、组织实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将全民健身事业和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目标任务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报告、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区)政府目标考评体系。建立发展改革、体育等多部门合作的体育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推动体育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加强行业管理

体育部门要完善体育产业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各地要建立健全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与服务认证相结合的体育市场监管体系,维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将体育市场执法纳入综合执法体系,加强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推进体育组织、体育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赛风赛纪建设。统计、体育部门要根据国家体育产业分类标准,建立健全体育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和体育产业统计长效机制,定期开展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发布相关数据。

(三)强化督查落实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省政府部署和本意见要求,按照各自职责,结合实际,对重点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的具体任务,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配套文件。市发改委、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事项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附件:1.南阳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2.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2日

附件1


南阳市体育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杨立宪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郝以昆  市政府副秘书长
乔长恩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畅 强  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李学勤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刘育青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马建峰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景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苏金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驰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副主任
李 俊  南阳伏牛山地质公园管理局局长
毕跃莲  市科技局副局长
王邦磊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国家白河湿地公园管理处主任
余晓勇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冀文鹏  市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
郑先波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军用饮食供应站站长
李大立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强学喜  市城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闫保卫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孔繁智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张延生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清岑  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赵天林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景献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薛兰青  市地税局副局长
徐照民  市教育局调研员
文金川  市统计局副调研员
黄 华  市体育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聂首梅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调研员
程 杰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畅强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表.docx

主题词:发展 体育 产业 消费 意见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6-0000256 宛政〔2016〕29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06-21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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