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增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通知》

省发改委于 2016 年 6 月 29 日下发了《关于增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的通知》(豫发改法规 [2016]828 号),除原依法指定的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外,现依法增加指定“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为我省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在该网站发布招标公告不收取费用。

 

 

信息来源:南阳市发改委法规体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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