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5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加强智库建设的有关意见精神,经评审研究,市政府决定对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出的2015年度100项社科优秀成果(其中特别荣誉奖2项,一等奖12项,二等奖56项,三等奖30项)予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广大社科工作者充分发挥社会科学传承文明、创新理论、资政育人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深入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多出成果、出精品,有效服务全市“十三五”发展大局,努力为南阳建设全国高效生态经济示范市、豫鄂陕省际区域性中心城市、中原创新创业活力城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人才支撑。

附件:南阳市2015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9日

 

附件:南阳市2015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名单.docx

主题词:表彰 社会科学 成果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6-0000472 宛政〔2016〕3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09-13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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