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宛财预[2016]1号《关于2016年市工信委收支预算的批复》,按照《预算法》规定,经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应当在二十日内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现将我部门2016年预算有关经费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作出以下说明:
一、部门编制及预算单位结构
我单位委机关正处规格,编制52人(行政编制48人,工勤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全供10人,全供事业编制:13人;离退休39人。预算单位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城镇集体工业办公室(正科)和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培训中心(正科)等。
二、部门职责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南阳 市 人民 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宛发〔2014〕29号),设立南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是: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措施,贯彻执行国家 、 省 、市 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措施,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措施,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措施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省 、市 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办法,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八)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产业发展导向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转移总体规划和办法措施,组织开展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在产业集聚区框架内研究制定产业转移示范区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行动计划,负责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工作;指导各地开展集群式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督导重点签约项目落实;负责产业转移项目监测、统计工作;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九)承担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十)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办法、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措施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二) 拟订全市智慧城市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智慧城市标准规范和方案评审、建设监管、项目验收、绩效管理。 (十 三 )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十 四 )拟订全市煤炭工业的发展规划,依法规范和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权限核准、审核煤矿技术改造项目。(十 五 )负责全市军工行业的管理,协调两属企业与地方的关系,负责与央企的战略合作及民爆生产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十 六 )负责做好南阳玉雕产业的规划、发展和推进工作,提升玉雕产品加工水平和市场影响力。(十 七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设10个内设机构 :
办公室 、 政策法规科 、 规划科(产业政策科) 、 产业融合办公室(对外交流合作科) 、 运行监测协调局 、 中小企业服务局 、 原材料工业科(市稀土办公室) 、 装备工业科(消费品工业科)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两属企业办公室) 、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党务机构: 机关党委 和 派驻 机构:派驻 纪检组监察室 ;所属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市城镇集体工业办公室,全供事业单位:市食品工业办公室,差额事业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服务培训中心 。
四、预算情况说明
1、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10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财政拨款10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拨款606万元,项目支出拨款394.6万元。
2、2016年单位预算支出1000.6万元,按用途划分分别为:工资福利支出301.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60万元,项目支出394.6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单位2016年严控“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年初“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95%,其中公务接待经费压缩至3万元,比去年减少90%,由于2016年1月份以来严格按规定进行车改取消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去年减少100%,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未没有预算,比去年减少100%。
附件:预算公开(表格)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