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工程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意见》(宛政〔2014〕50号)精神和《南阳市“通达杯”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要求,2016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凝神聚力、倾心付出,基本打造完成以“市级文明示范路”为重点的农村公路升级版,建立完善以“中心管养站”为核心的农村公路“三级四类”管养体系,顺利举行第九届农村公路“通达杯”竞赛活动,圆满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年度建设任务,有力支持了全市交通扶贫脱贫工作。为激励先进、鼓舞士气,经综合评定,决定对唐河县政府等2016年度农村公路“通达杯”竞赛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获得“通达杯”金、银、铜的单位分别给予130万元、70万元和4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要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在下步“四好农村公路”创建活动中奋勇争先、再创佳绩,为我市农村公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农村公路“通达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附 件
2016年农村公路“通达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
一、“通达杯”金杯单位(4个)
唐河县政府 内乡县政府 宛城区政府 卧龙区政府
二、“通达杯”银杯单位(4个)
桐柏县政府 方城县政府 镇平县政府 淅川县政府
三、“通达杯”铜杯单位(7个)
社旗县政府 西峡县政府 新野县政府 南召县政府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官庄工区管委会
鸭河工区管委会
主题词:表彰 农村公路 先进 决定
N001-2017-0000016 | 文 号宛政〔2017〕2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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