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办法和201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6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办法》《201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一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1日


2016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办法


为调动全市上下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南阳市决策咨询研究工作,提高决策咨询研究成果质量和水平,决定开展2016年度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选工作,特制定以下评选办法:

一、奖项名称及等级

奖项名称为南阳市发展研究奖,属政府奖。本届评选根据研究成果的应用价值、对决策的参考作用、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进行综合评价,设立三个奖励等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二、参评条件

(一)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体现时代精神,有利于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研究成果应针对全市改革开放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对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领导机关决策的形成或重大问题的解决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三)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应用前景,有前瞻性、全局性、可操作性,在实践中已经产生或可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参评成果范围

参评成果原则上在2016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中产生,其他单位和个人在2016年度完成的调研报告、专题研究、工作建议、论文、著作等,有较高实用价值的,也可参评。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纯业务性总结;领导讲话稿;各种规划;纯理论性、学术性论文;已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成果。

四、评审机构

本奖由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评审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评审领导小组)评审。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研究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五、评审办法

本奖评审由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主管单位推荐,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评,评审领导小组终评,市政府统一授奖。

(一)评分标准

为保证评选公正、评定准确,本奖评审采取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以下五项指标:

1.发表报刊(10分)

(1)省部级及以上报刊:10分;

(2)地厅级报刊(含内部刊物):8分。

2.领导批示(12分)

(1)副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批示:12分;

(2)市委书记、市长批示:10分;

(3)其他地厅级、副地厅级领导批示:8分。所有领导批示件必须是领导当时对申报成果形成后自行批示。

3.应用价值(65分)

(1)优秀(65分—56分):在理论和方法上有突破性创新,直接影响或已经进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对市委、市政府制定方针、政策和长远发展规划有重大贡献或很大参考价值。

(2)较好(55分—41分):在理论和方法上有原始性创新,研究成果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纳或部分采纳;对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制定方针、政策和长远发展规划有大的参考价值。

(3)一般(40分以下):在理论和方法上有所创新,对各级领导机关制定方针、政策和长远发展规划有较大参考价值。

4.文字水平(10分)

(1)优秀:10分—9分;

(2)较好:8分—6分;


(3)一般:5分以下。

5.成果制作(3分)

(1)材料齐全:1分;

(2)格式规范:1分;

(3)装订精细:1分。

(二)评审程序

1.初评。由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2.终评。由评审领导小组对获奖成果进行审定。

3.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后发文表彰。

六、奖励办法及成果运用

(一)对获奖者发文表彰,并按照获奖等级颁发“南阳市发展研究奖”获奖证书和一定数量的奖金。

(二)本奖其他待遇按照市政府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获得南阳市发展研究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在全市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考评中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

(四)对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一经查实,撤销奖励,收回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分。

七、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或个人要如实填写《南阳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见附件,复印有效,电子版可从南阳市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并将申报评审表、研究成果以及附件(包括进入决策情况、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领导批示复印件等)一式8份,一并装入档案袋报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申报成果原则上不超过1万字,每项署名不得超过5人(含课题负责人)。署名人员必须是确实参与申报成果研究的人员;有非申报成果单位人员参与的,必须出具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名的证明。

(三)两个以上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应由项目主持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联合申报。

(四)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市直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的申报工作。所有申报成果须经主管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驻宛单位、大中专院校和中心城区企业可直接报送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4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地点:南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南阳市中州路291号市政府2号楼三楼317室);

邮编:473000;

电话:63183710

附件:南阳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


201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和水平,市政府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确定了2017年度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

一、综合类

1.关于南阳在中原城市群中发挥比较优势、培育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思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关于建设豫鄂陕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战略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关于南阳与襄阳、洛阳、许昌发展的比较研究(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4.关于建设豫鄂陕区域性商都的谋划研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关于实施科技创新核心战略问题的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关于强化项目支撑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关于扩大社会投资规模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8.关于建设仲景健康城的谋划研究(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9.关于推进城市组团发展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二、经济类

10.关于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关于我市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和路径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2.关于我市传统支柱产业转型发展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13.关于发展总部经济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4.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5.关于推进财源建设的研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6.关于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17.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模式创新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18.关于金融风险防控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19.关于推进我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0.关于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1.关于加快都市生态农业发展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2.关于加快绿色有机农业发展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23.关于做大做优苗木花卉产业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4.关于加快月季产业发展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25.关于发展壮大现代畜牧业的研究(责任单位:市畜牧局)

26.关于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7.关于智能制造、高端制造产业发展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8.关于规划建设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园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29.关于纺织服装产业发展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0.关于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1.关于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2.关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33.关于推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研究(责任单位: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34.关于做大做强生态文化旅游产业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旅游和外事侨务局)

35.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6.关于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7.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卫生计生委)

38.关于发展壮大文化产业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39.关于发展枢纽经济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0.关于发展生态经济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1.关于发展网络经济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42.关于发展创意经济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新型城镇化类

43.关于中心城区新城片区规划建设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44.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45.关于中心城区立体交通体系建设的规划研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46.关于全市轨道交通建设的规划研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47.关于南阳地域文脉传承与城市特色风貌构建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48.关于古宛城恢复重建项目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9.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建设问题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50.关于城中村改造模式的调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51.关于加快解决中心城区房地产整治遗留问题的调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52.关于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53.关于整治物业管理乱象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

54.关于加强城市土地管理工作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55.关于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指标交易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四、改革开放创新类

56.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研究(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7.关于创新政府投融资模式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8.关于加快推进PPP项目的研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9.关于新形势下提升招商引资实效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60.关于发挥综合保税区平台作用提升开放水平的研究(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61.关于推进京宛对口协作突破性发展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2.关于借助世界月季洲际大会提升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的研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63.关于扩大节会开放招商功能的研究(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64.关于扩大外贸出口规模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5.关于建设中原创新创业活力城的谋划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6.关于建好用好中关村科技产业园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7.关于加强与省科技厅市厅合作的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8.关于创新引领型企业培育的调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69.关于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的研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70.关于特色小镇建设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生态文明类

71.关于在规划建设中全面融入海绵城市理念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

72.关于推进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的研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73.关于我市重要河流开展生态修复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74.关于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的前期研究(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75.关于统筹推进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调研(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六、民生和社会事业类

76.关于推进十五年制完全学校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7.关于推进中心城区闲置职教资源整合利用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78.关于推进全市公交城乡一体化的调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79.关于推进中心城区公交免费的调研(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80.关于南水北调移民后续发展问题的调研(责任单位:市移民局)

81.关于市民文明素质提升长效机制的研究(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82.关于中心城区历史文化遗迹保护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83.关于南阳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传承的研究(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七、政府自身建设类

84.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研究(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85.关于提升政府执行力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86.关于加强政府智库建设的思考与建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87.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调研(责任单位:市政府办)

88.关于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素质能力的对策建议(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9.关于探索建立行政审批局的研究(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凡承担有具体课题的责任单位,要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和工作实际,认真制定调研方案,明确课题责任人和时间进度,加强沟通,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前瞻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高水平调研成果。各县区、市直其他部门、高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也可就相关课题开展研究。没有承担具体课题的市政府部门每年报送调研成果1篇以上,各县(区)政府每年报送调研成果2篇以上,鼓励其他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报送优秀调研成果。

承担具体课题的责任单位,要在6月30日前向市政府研究室报送调研课题进展情况。所有调研成果要在10月31日前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2号楼三楼317室,电话:63183710,电子版发送至 ny317317@163.com )。市政府研究室将及时选取优秀调研成果在《市长参阅》刊发。2017年度市政府发展研究奖原则上将从全市政府系统重点调研课题优秀成果中评选。

调研课题完成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作为全市政府系统调研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

附件:南阳市发展研究奖申报评审表.doc

主题词:发展研究奖办法 政府系统 调研课题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7-0000164 宛政办〔2017〕28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04-12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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