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按照中央、省市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依法行政能力,认真依法履行各项职能,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方城县政府等22个先进集体和孟祥文等41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创新工作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求真务实,努力工作,为我市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南阳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附 件

南阳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2个)

方城县政府 唐河县政府 西峡县政府 卧龙区政府
新野县政府 宛城区政府
市地税局 市农业局 市工商局 市国税局 市人社局
市环保局 市司法局 市人防办 市财政局 市公安局
市盐业局 市城管局 市审计局 市民政局 市物价办
市体育局

二、先进个人(41人)

孟祥文  申亚萍  谢身正  姚丽霞  徐 锐
贾 婉  付 磊  蒯洪涛  朱 力  陈 丹
王振华  王 斌  王春辉  陈 鹏  李国良
刘 轲  王伟峰  陈贞洁  李建森  张文让
田 岚  郭振宇  王 慧  孙明秀  李 爽
高志云  吴建波  李 阳  王亚卓  张海科
王谦一  鲁 晓  常林旭  王兴阁  刘 峥
韩 静  张 铮  王 翀  叶万龙  高 磊
刘小闯

 

主题词:表彰 依法行政 工作 先进 决定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7-0000182 宛政办〔2017〕30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04-26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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