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9日


南阳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我市的水资源总量不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3,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环境形势严峻是我市的基本水情。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用水需求的刚性增长,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破解水资源短缺的制约瓶颈,保障用水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严控水资源消耗总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实行用水效率控制,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严控水资源消耗强度,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各县(区)区域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理。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5.881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75以上(各县区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见附表)。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双控”指标体系

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在完善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基础上,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明确到水资源三级区、主要河流和水源,并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分解落实生活、生产、生态用水控制指标,逐步落实水资源用途管制。

严格强度指标管理。把“十三五”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逐级分解县级行政区,明确区域强度控制要求。完善用水定额体系,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

(二)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以县域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刚性约束作用。2017年配合省水利厅完成试点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并逐步完成全市各县级行政区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市政府有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要重点推进城市总体规划、产业集聚区、重大产业布局、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对取用水量已达到或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实施区域限批,暂停新增取水审批。

(三)深入推进节约用水

落实节水优先的方针,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建设节水型社会。

推进农业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加快实施节水压采等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积极推广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组织开展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到2020年,每年完成15万亩节水灌溉和2.5万亩喷微灌及配套工程。

推进工业节水。根据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纺织、造纸、食品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推进生活和服务业节水。加快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行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持续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加强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创建活动。到2020年,县(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5%,中心城区达到100%,全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规定的修正值指标。

(四)加强地下水综合治理

编制完成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落实省地下水位、水量“双控”方案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规划,加强禁采区、限采区和地面沉降区地下水管理,重点推进南水北调受水区地下水压采。2017年年初编制完成市、县(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井封井方案,各县(区)政府负责按照封井方案开展自备井封井工作,2017年年底前完成封井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机井普查登记,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加快完成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对地下水动态监测。

(五)统筹配置水资源

按照优先使用南水北调水、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的要求,做好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优化配置,降低我市部分过度开发河流和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逐步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水资源统筹调度的关系,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雨水、再生水、矿井水、苦咸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2020年,全市各县(区)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中心城区达到30%以上。

(六)推进水权水市场建设

将市县用水总量作为区域初始水权,在完善取用水户取水许可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制度。逐步建立区域新增用水和区域之间调水的市场机制,引导各地通过水权交易解决水资源不足问题,推进区域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分解落实市县区域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控制指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建立农业水价形成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完善的县(区)通过3-5年努力率先完成改革目标。按照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总体思路,逐步调整城镇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全面实施阶梯水价和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发挥价格杠杆对于节约用水的调节作用。强化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根据上级部署,积极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

(七)加强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

积极配合完成我市国家和省水资源监控能力第二期(2016-2018年)项目建设,2018年前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取水户、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取水户取水口和大型灌区及部分中型灌区渠首实现在线监控,纳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系统。年取用地表水20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5万立方米以上及限额以下的重点取用水户和中型以上灌区纳入省水资源监控体系,实现在线监控。结合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立健全灌溉试验站网体系,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到2020年,城镇和工业用水计量率达到85%以上,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达到70%以上。

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对重点用水单位的主要用水设备、用水工艺、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等进行监控管理。推进重点用水单位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开展水平衡测试,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八)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

积极配合国家、省实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专项,积极推进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

积极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重点用水企业、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带动全社会向领跑者学习。制定推行合同节水管理促进节水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培育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节水技术改造。探索建立节水奖补机制,开展节水型社会综合示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负总责,要将“双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目标完成。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水利、发改、工信、财政、住建、农业等部门要切实加强综合协调,共同推进“双控”工作任务的落实。(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在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中,要突出“双控”要求。严重缺水的县(区)和地下水超采区、禁采区、限采区,要突出节水考核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水资源“双控”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不力的地方,根据情况轻重由市政府或市级水利主管部门约谈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或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并实施区域新增用水限批等措施;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的相关责任人,由监察部门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情况严重并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立水资源“双控”工作督察制度,加强对各地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督察,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到实处。

(三)强化资金支持

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研究制定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综合示范、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双控”重点任务的落实。水利、工信、住建等部门要积极引导取用水户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创新资金和政策支持方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水污染处理、水生态修复等领域。

(四)强化基础支撑和宣传教育

加强县(区)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教育主管部门编制完成水情教育规划,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水情教育基地;各级宣传主管部门要将水资源节约保护宣传纳入新闻媒体公益性宣传范围,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主体多元的水情宣传教育格局,不断提高公众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要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发挥各类媒体、民间组织与志愿者作用,及时曝光违规用水和各种水资源浪费行为,强化社会监督。

附件:南阳市各县区202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

附件:南阳市各县区2020年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控制指标.docx

主题词:水资源 消耗 双控 工作 方案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7-0000215 宛政办〔2017〕36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06-01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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