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卧龙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17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6日
2017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阳市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推进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2017年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统筹中心城区教育发展为主线,坚持学校布点建设与中心城区发展相适应、短期需要与长远发展要求相结合、资源扩充与内涵发展相协调,按照“市区统筹、以区为主、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的原则,以落实《南阳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2012-2020年)》为主轴,加快中心城区学校建设步伐,努力扩充中心城区教育资源,着力构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满足群众教育需求的优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建设任务
2017年,市中心城区共计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校10所(新建3所,改扩建7所),增加学位11000个。其中:卧龙区2所,新增学位2300个;宛城区1所,新增学位800个;高新区2所,新增学位2400个;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3所,新增学位5500个;市直1所。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新建改扩建学校任务
卧龙区
1.市第十七小学:位于永安路南段,占地25亩,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生3638人。新建教学楼11376平方米,新增16个教学班,新增学位800个。
2.市第三十一中学:位于信臣路与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东区间道交叉口,占地42亩,现有18个教学班,在校生1809人。新建综合教学楼9360平方米,新增30个教学班,增加学位1500个。
宛城区
3.市第十九中学教学楼:位于独山大道中段,占地29亩,现有36个教学班,在校生3322人。新建教学楼9968平方米,新增16个教学班,新增学位800个。
4.市十三小学校体育馆及地下设施:位于两相路与南都路交叉口,占地面积70亩。新建风雨操场一座,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1528平方米。
高新区
5.新建明山路小学:位于南阳市信臣路与明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占地23亩,规划规模36班,新建教学楼及教学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3943平方米,新增学位1800个。
6.市第67小学:位于光武西路与北京大道交叉口西200米处,占地17亩,现有18个教学班,在校生1600人。新建综合教学楼7600平方米,新增12个教学班,新增学位600个。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7.市二十三中学:位于长江东路,占地70亩,现有40个教学班,在校生4412人。新建教学楼及教学辅助用房12500平方米,新增14个教学班,新增学位700个。
8.迁建市菱角池小学:新校迁建至信臣北一路和淮河路交叉口西南角,规划用地50亩,规模为36班小学。新建校舍面积17000平方米,增加学位1800个。
9.迁建市二十四中:新校迁建至长江西一路以东、长江路以西、信臣南一路以南,规划用地145亩,规模为36班初中、24班小学。新建校舍面积34500平方米,增加学位3000个。
市直
10.市十三中北校区改扩建二期:位于两相路,占地78亩,现有32个教学班,在校生2600人。规划建设报告厅风雨操场,建筑面积7752平方米。
(二)其他建设任务
1.宛城区溧河乡吕庄小学教学楼:位于五里堡街道吕庄社区居委会西边,规划中的南延泰山路以西、雪枫路以北、长江路以南、规划中南延仲景路以东。规划建设校舍面积5960㎡,年底完成规划变更、立项等前期手续。
2.宛城区溧河乡郭店小学教学楼:位于溧河乡郭店村。规划建设校舍面积4670平方米,年底完成用地规划变更、项目立项等前期手续。
3.市六十九小学:原规划迁建至市中州西路与原西环路交叉口东北角处,规划占地54亩。该地目前是居民密集区,拟将该规划调整到原规划地西北角200米空荒地处,按市规划(占地54亩)不变,建成九年一贯制学校,年底完成用地规划变更。
4.市草店小学:位于长江路与信臣北二路交叉口西南角,总用地59亩,实际用地42亩,规模为36班小学,新建校舍面积21000平方米,年底完成前期手续办理。
5.市实验中学:原一中办公楼,现为学生住宿楼,建筑面积996.16平方米,砖混结构,墙体严重老化,房顶漏水。维修屋顶防水、水电管网及消防设施、门窗墙壁加固,预制楼板加固、内外墙面拆除、粉刷等。
6.市十五小学校:东校区新教学楼连廊封闭及老校区门面房改为校舍。
7.市十三学校北校区(二十八中学):室外管网、周边道路硬化、校内绿化、美化、大门、消防、变压器等。
8.市第五中学:教学楼外道路、化粪池、路灯、箱变电缆、供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
根据《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实行以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卧龙区、宛城区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承担各自辖区内中小学校建设、管理与发展责任,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学校建设任务。
四、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领导小组,副市长刘树华任组长,市教育、财政、发展改革、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和卧龙区、宛城区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市政府调研员张伟、市教育局局长张清范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解决学校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强力推进中心城区学校建设工作。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主体责任在各区政府(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同志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学校建设管理工作。
(二)加强资金管理
对纳入2017年建设任务的区属学校建设项目,市财政按每平方米1200元补助,补助范围限于教学用房建设。征地费用依据国土部门核定的标准,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区属学校由市、区财政按8:2比例承担,市属学校由市财政全额负担。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由区财政、教体局联合行文向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提出建设补助资金申请,市财政局依据市教育局出具的进度意见下达指标文件,由区财政负责拨付项目单位。项目开工建设拨付应补助资金总额的40%,主体完工后再拨付30%,剩余部分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市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结果拨付。市属学校资金拨付比例参照执行,由市财政直接拨付项目单位。中小学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严格合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工程管理
卧龙区、宛城区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市教育局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建设法规,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行业标准,确保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承担,严把进度关,规范操作关和建筑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把每个项目建成安全工程、精品工程。新建、改扩建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做好学校总体规划设计。总体规划设计方案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卧龙区、宛城区政府,高新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审查把关,并报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实施。
(四)加强考核督查
对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纳入市政府年度绩效评价体系。各区(管委会)要定期上报项目进展、资金投入、整改落实等情况。市中心城区中小学建设领导小组将组织教育、住建等相关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督导检查和目标过程考核。每月通报一次工程建设进度,每三个月观摩一次,半年评比一次,并通过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和不履行职责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五)落实相关政策
市政府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建设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简化程序、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学校建设所需相关手续。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减免中小学建设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相关优惠政策。对市政府审定的所有中心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征用地和校舍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方教育基金等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对涉及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包括规划测绘费、规划服务费和咨询费、图纸审查费、抗震评价费、避雷检测费、土地勘测定界费、文物勘探费、环保评价费等服务性收费,按半价收取或免收。
主题词:中心城区 中小学校 建设 工作 实施方案 通知
N001-2017-0000229 | 文 号宛政〔2017〕23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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