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南阳市科技功臣评选活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南阳市科技功臣评选活动方案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南阳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和《南阳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办法(试行)》(宛发〔2015〕19号),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激发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勇攀高峰的热情,结合当前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选范围
凡在各种科学技术岗位上进行创造性的劳动,为推动我市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仍然活跃在技术前沿的各行各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评,被评选人员不受城乡分布、年龄大小、学历资历、职称层次、单位性质等限制。
二、评选条件
南阳市科技功臣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近3年来成果显著,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农业和社会事业类放宽至省科技进步二等奖),或两项市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农业和社会事业类放宽至一项);(侧重科技成果分量)
2.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二、三等奖项目,或市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项目,或列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指国家“973”计划、“863”计划、重大科技支撑、重大科技专项、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获奖以上项目所在企业近3年累计增加上缴税收1500万元及以上(入库数,下同)、年均增幅15%及以上,且获奖项目销售收入占企业总销售收入25%及以上的项目第一完成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侧重科技成果转化)
3.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领域贡献突出、有重大技术创新,技术上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侧重创新引领)
4.在本市的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城市建设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中取得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技术上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并已推广应用,产生了重大社会效益的可持续发展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员。(侧重科技的社会效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或单位不得申报:
1.申报人员为单位主要负责人,且所在单位近3年内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2.申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破坏生态平衡、严重污染环境的;
3.申报人员近3年内因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4.已获得市科技功臣荣誉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已有项目组成员获市科技功臣荣誉的不再受理申报。
三、评选名额
南阳市科技功臣每3年评选1次,每次10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各县区、市直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人口基数及近3年经济发展情况确定推荐名额。
四、评选程序
(一)南阳市科技功臣评选工作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进行。
(二)南阳市科技功臣的推荐工作由市政府办下文安排部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承办。
(三)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规定向所在单位申报。基层单位根据南阳市科技功臣的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推荐至所在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
(四)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直主管部门对基层单位推荐的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评审,经集体研究后,按照分配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在本地、本部门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以县区政府或市直部门的名义写出推荐报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区和市直部门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组织评委会进行评审并公示。
五、批准与待遇
(一)评审通过人员经市政府批准后授予“南阳市科技功臣”称号并予以表彰。
(二)经批准的南阳市科技功臣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对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5万元。奖励经费由市财政据实核发。在开展国家、省级人才表彰的推荐工作中,我市上报的推荐人选优先从南阳市科技功臣中产生。将南阳市科技功臣纳入提前破格或推荐晋升高一级技术职称、小级别晋升的条件。经审批可延长退休年龄或退休后享受提高退休费比例待遇。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撤销其“南阳市科技功臣”称号:1.在申报、推荐、评选工作中弄虚作假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3.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四)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主题词:科技功臣 评选 活动 方案 通知
N001-2017-0000263 | 文 号宛政办〔2017〕53号 |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7-0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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