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鸭河工区、官庄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南阳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南阳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遏制和预防农机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7〕1号)和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关于申报2017年“平安农机”示范单位和示范岗位的通知》(豫农机监文〔2017〕18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提高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水平为中心,以依法行政、文明监理、优化服务为主线,以建立安全责任体系、创建安全文化、加大隐患治理、提升监管能力为重点,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载体,转变监管方式,改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果,着力构建“政府负责、农机主抓、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农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目标

通过创建达到以下目标:农机安全生产政府重视和社会关注程度不断提高,部门配合密切,工作机制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更加落实,应急体系更加健全,安全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装备水平和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基层农机安全监管网络更加健全,农机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驾驶操作技能普遍提高,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显著减少,安全生产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增强,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水平和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控制在规定指标内。确保2017年底前各项指标达到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要求,并通过考核验收。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责任体系,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强化政府、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责任全覆盖、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安全生产的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各级安全生产和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层层落实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及其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管责任,推动农机安全生产与农业机械化协调发展。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落实农机合作组织、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农民机手等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二)抓好源头管理,筑牢安全基础。牢固树立“以民为本、帮民解难、助民增收、保民平安”的观念,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基层,开展送监理业务下乡活动,提高农机上牌率、持证率、检验率“三率”指标。大力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技术装备建设,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装备保障和技术支撑。统一配置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设备,保障关键技术环节的需要。建设标准化、电子式考场,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的公正性和时效性。结合“三亮三评”活动,组织监理人员亮个人身份、亮岗位职责、亮单位承诺,通过积极践行职责和承诺,进一步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提高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抓好执法监管,排除安全隐患。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好农机执法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上牌行为;推进农机安全监理法治建设,举办农机安全监理执法培训,强化监理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路面管控与技术管理有机结合,重点排查消除农机无牌、无证、安全设施不全等不安全因素,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形成安全生产大环境。

四、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8月1日-8月31日)

成立市“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完善创建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按照“全国‘十三五’平安农机示范市申报条件”,层层分解责任,细化指标,确保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2017年9月1日-2018年6月30日)

按照创建内容全面开展工作。紧紧围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一主线;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农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两大机制;筑牢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落实创建活动与农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机化健康发展相结合、创建活动与农机监理规范化相结合、创建活动与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相结合;实现农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有新突破、农机安全监管能力有新突破、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农民群众安全意识的提高有新突破、农机安全技术检测装备和农机驾驶人考试技术装备建设有新突破、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有新突破。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31日)

各责任单位对照创建标准逐项开展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评。邀请省农机局、省安监局对我市创建工作进行初评,并按照初评意见,对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查找原因,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专项整治,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市“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领导小组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评,着力解决创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第四阶段:总结评比(2018年8月1日-2018年9月1日)

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先进县(区)进行表彰;同时,制订迎检方案,收集各类创建工作资料、宣传资料等,编印宣传我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的音像资料,展示我市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工作成果,迎接国家农业部、安监总局考察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农机、安监、公安、财政、交通、农业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创建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创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持续有效开展。特别是未完成创建工作的县(区)要积极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创建活动,由点到面、典型引路、逐步升级,努力达到各项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提高农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明确工作责任。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是一个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创建合力。农机、安监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的创建工作,明确创建目标,制订创建计划和《“平安农机”示范乡(镇)考评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持续进行命名;加强对已命名“平安农机”示范县的日常检查和动态管理,敦促其开展“创建回头看”,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农机、安监、公安交管部门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换拖拉机安全监管信息,严格查处违章操作、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行为,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减少或杜绝农机事故的发生,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农机部门主抓、各部门协作配合、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平安农机”活动的重要意义。农机、安监部门要制定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宣传计划,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和“六个一”宣传活动,围绕“宣传安全法规、普及安全知识、服务农民机手”,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的目标,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生产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围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安全生产法》和《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农机部门层层开展学习、培训、宣传和贯彻活动,强化农机监理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打造一支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为民服务的农机监理队伍。及时总结创建活动的有效做法,创建一批代表性强、示范效果好、经验可复制的“平安农机”示范县、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岗位标兵,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示范,不断深化创建成果,全面提升创建“平安农机”示范市活动的总体水平,确保全市“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南阳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领导小组名单
2.全国(省)“十三五”平安农机示范市、示范县申报条件

附件1

南阳市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朱海军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书延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勤  市农机局局长
朱吉稳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王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赵 震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冯昌清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李玉生  市农业局副局长
崔春晖  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
高云胜  市农机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高云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全国(省)“平安农机”示范市、县申报条件

一、组织领导

1.政府成立农机、安全监管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促进农机安全生产的政府文件,为创建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持。

2.政府保障农机安全投入,加强农机安全监理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经费、国务院规定免征的农机安全监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持续开展。

3.市、县、乡三级政府积极协调农机、安全监管、公安、交通、教育以及乡、村等各方面管理资源,确保乡、村创建“平安农机”工作扎实开展。

4.政府将农机安全列入当地安全生产总体规划,把农机安全生产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纳入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5.乡(镇)、村设有农机安全监理员和农机安全协管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创建“平安农机”工作目标管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健全。

二、部门协作

6.农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具体创建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建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检查。

7.农机、公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农机部门定期向公安部门通报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证发放等情况,公安部门定期向农机部门通报农机道路交通违法和事故情况,信息共享。

8.建立农机、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农机道路安全管理,共同维护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安全管理

9.严格依法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档案内容齐全规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

10.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驾驶人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统一培训教材,具备培训条件,落实扶持政策,教学人员持证上岗。

11.严格依法进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件的申领、考试、发证和换证等工作,档案内容齐全规范。

12.严格依法加强维修行业管理,积极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农机维修人员持证上岗。

13.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公开事故报告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农机事故档案。

四、宣传教育

14.印制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制作农机安全宣传展板和教育警示片。在业务大厅和农机考试、检验场地设置农机安全宣传专栏。

15.开展以“六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墙上有标语、路口有警示、手中有资料、报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营造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安全意识。

16.结合农时、节假日、农机化教育培训活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普及农机法律法规知识。

17.利用“互联网 ”创新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模式,丰富宣传教育内容,提升农机手安全素质。

五、执法检查

18.结合农机使用特点,开展农机、公安联合执法,加强农机道路安全检查,查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牌行驶和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

19.在春耕、“三夏”“双抢”“三秋”等重要农时季节,深入农田、场院依法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活动,纠正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行为以及无牌行驶、未检验使用、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

20.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农机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六、规范建设

21.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稳定,经费保障正常,安全生产制度健全,监理装备良好,符合《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机构装备建设标准》,行业标识使用规范。

22.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积极参加岗位知识和技能培训,农机考试员、检验员、事故处理员持证上岗。

23.公开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免征收费项目、办事人员和办事结果。公布农机行政许可、安全检查、事故责任认定等权力清单。

七、创建成效

24.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

25.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6.示范县辖区内示范乡(镇)比例和示范乡(镇)辖区内示范村比例均达到40%。示范市辖区内全国示范县比例达到40%。

27.农机事故月报和统计分析按时报送,数据真实。农机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现象呈下降趋势。

八、否决条件

28.近3年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

29.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严重的违法、违规案件。

30.非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市、县。

 

主题词:创建 平安农机 示范市 活动 方案 通知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公开范围 公开方式
N001-2017-0000290 宛政办〔2017〕61号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09-04
面向社会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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